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廣東金華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鋰離子電池製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平遠縣華企稀土實業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稀土氧化物灼燒工藝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環保窗口,郵編: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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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 地點 |
環評 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鋰離子電池製造建設項目 |
廣東金華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廣東梅州經濟開發區AD2區 |
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廣東金華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鋰離子電池製造建設項目位於廣東梅州經濟開發區AD2區。項目利用廣東金華達有限公司廠房進行建設,租賃該公司空閑的1棟廠房,建築麵積3900m2。通過漿料製備、漿料塗覆、烘幹、輥壓、裁片、烘烤、極耳焊接、注液等主要工藝,年生產3120萬Ah鋰離子電池,規格分別為20Ah和30Ah鋰離子電池共124.8萬個/年,均為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5萬元。 |
1、項目汙水來源主要為生活汙水,生活汙水通過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進入園區汙水管網,引至汙水處理廠作進一步處理,最終達標排放至梅江。生活汙水排放量控製在2.02m3/d以內。 對倉庫地麵、集液溝做好防腐、防滲措施,泄漏量大時引至事故應急池(做防腐、防滲措施);對固廢暫存場所地麵做防腐、防滲處理,本項目的建設對地下水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2、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有有機廢氣、投料粉塵及清粉粉塵;烘箱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集氣係統收集,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到《電池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中表5標準後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投料產生的粉塵采用移動式小型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清粉粉塵經刷粉機自帶刷粉除塵機,由其內置的布袋除塵器過濾,粉塵吸收效率可控製在95%以上,經處理後的外排粉塵濃度達到《電池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中表5標準。 3、運營期間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減振、隔聲、吸聲、消聲等綜合治理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4、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危險廢物有含電解液的廢料、廢電解液、廢活性炭、分切極片的下腳料和純水製備係統產生的廢反滲透膜,交給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有邊角料、純水製備係統產生的廢活性炭和廢電池等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 5、運營期環境風險因素主要為原輔材料的泄漏,同時由於泄漏可能引起的次生/伴生汙染物以及火災、爆炸,以及廢氣處理設施故障。通過切實加強對原輔材料的安全監管,對廢氣治理設施進行定期檢修;建設單位設置有效的事故應急池,製定有效可行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減少環境風險。 |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公眾參與主要是通過發放公眾調查表、網上公示、現場張貼布告調查方式征求群眾的意見。本次個人公眾參與調查共發放調查表88份,回收85份,回收率96.6%;單位公眾參與調查共發放調查表8份,回收7份,回收率87.5%。調查結果表明:在項目落實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後達標排放,83.5%的被調查者表示同意本項目的建設,16.5%的被調查者對本項目的建設持無所謂態度,沒有被調查者反對本項目的建設。 我局項目受理公告期限內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
年產1000噸稀土氧化物灼燒工藝升級改造項目 |
平遠縣華企稀土實業有限公司 |
梅州市平遠縣仁居鎮三壩塘采區 |
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
(一)現有項目。平遠縣華企稀土有限公司位於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仁居鎮。2011年8月,公司年產1655.62t/a碳酸稀土(折合為500t/a混合稀土氧化物)的項目通過了省環保廳的後評價審查。2015年1月,公司年產2875t/a碳酸稀土(折合為1000t/a混合稀土氧化物)的項目通過了環保部的審批。 (二)技改項目。技改項目主要建設2條35m隧道灼燒窯,並配套相應設備,公用工程依托現有設施,改造原有物料倉和煤倉;新建灼燒廢氣處理係統,對現有廢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新增生化處理設施。技改後,廠區生產能力維持不變,不增加稀土氧化物的產量。技改項目占地麵積3000m2,總投資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5萬元。技改項目已經建設了1條隧道灼燒窯,屬於補辦環保手續。 |
1、技改項目營運期廠區生活汙水及軟水生產廢水經預處理後經廠區內汙水排水管道排至汙水處理站(“預處理+二級生化處理工藝”)進行二級生化處理,達到《城市汙水再生利用綠地灌溉水質》(GB/T 25499-2010)標準限值後全部回用於綠化及道路噴灑,不外排。 對地下水可能造成汙染的廠區進行分區防控;在項目場地及其上、下遊設置3座常規監測井,定期進行場區地下水監測,以便及時發現可能的地下水汙染問題,從而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2、灼燒爐生產過程中的燃燒廢氣采用“布袋除塵+ SNCR脫硝+濕法脫硫”工藝處理達到《稀土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中新建企業分解提取工序汙染物排放標準後,通過20m高排氣筒排放;煤場粉塵采用集氣罩進行粉塵收集,將收集的含塵氣體采用旋風除塵器處理達到《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的要求後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對產生無組織排放源的煤倉設置50m的衛生防護距離,在防護距離內禁止規劃建設居民點等環境敏感點。 3、運營期間通過采取減振、隔聲、吸聲、消聲等綜合治理措施,使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4、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原材料包裝材料交由固體廢物處理公司處理,煤氣發生爐渣與廢氣回收粉塵混合後賣給當地企業製磚,煤塵收集後彙入煤內作為燃料,廢水處理的汙泥委托相應有資質的環保公司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理運走。 5、運營期環境風險因素主要有煤氣發生泄漏或其發生燃燒爆炸產生的環境影響、廢水處理係統發生事故造成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對下遊水體的影響和事故排放對周邊環境敏感點影響。通過加強環保處理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加強環保處理係統護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培訓,設定應急事故池,製定有效可行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減少環境風險。 |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公眾參與主要是通過發放公眾調查表、網上公示、現場張貼布告調查方式征求群眾的意見。公眾參與調查結果表明:個人調查表中100%的調查對象知道本項目,100%的調查對象認為該項目的選址合理,100%的調查對象讚成本項目的建設。5份團體調查結果顯示,100%的被調查單位表示知道本項目,100%的被調查單位認為項目的選址合理,有100%的被調查單位對項目建設表示讚成。個人及團體公眾參與意見征詢調查表中,個人及單位均無提出其他補充意見。 我局項目受理公告期限內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