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審查《梅州國家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2013-2030)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環保窗口,郵編: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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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規劃 名稱 |
規劃單位 |
規劃 地點 |
環評 機構 |
規劃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梅州國家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2013-2030) |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
梅州中心城區和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 |
中海環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梅州國家公路運輸樞紐規劃範圍與城市總體規劃批準的城區範圍一致,包括中心城區和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規劃期為2013-2030年,規劃基準年2013年。 梅州國家公路運輸樞紐規劃內容主要包括客運樞紐和貨運站場。其中,梅州國家公路運輸客運樞紐共規劃5個客運站,規劃總占地麵積20.93萬平方米,日發送量達到5萬人次。梅州國家公路運輸樞紐貨運站場規劃3個物流中心,規劃占地麵積44.67萬平方米。 |
1、大氣:營運期,通過估算分析,規劃站場氮氧化物總的排放量對整個梅州市大氣環境中氮氧化物汙染物的貢獻量非常小。類比已建江北客運站和廣州新會天馬港集裝箱碼頭堆場進行大氣現狀監測結果,站場運營不會對周邊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2、聲環境:類比已運營的江北客運站聲環境現狀監測結果,客運站的運營對周邊聲環境影響較小。對規劃選址處的物流中心進行聲環境影響預測,物流中心廠界外8 m基本可以滿足聲環境3類標準,34 m外可滿足2類標準。規劃站場本身對周邊的噪聲影響不大,但是隨著周邊道路車流量的上升,在交通噪聲的疊加影響下,可能造成周邊環境保護目標聲環境超標,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應采取相應降噪措施保證達標。 3、地表水:規劃項目施工汙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和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汙水。營運期各個規劃站場的水汙染源主要包括過往旅客、工作人員及司乘人員等產生的生活汙水,來往車輛的洗車廢水。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生產廢水和洗車廢水經簡單的隔油沉澱處理後納入市政管網。 4、固體廢物:施工期產生的固廢主要包括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棄土棄方或建築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後,定期送至梅州市垃圾填埋場進行無害化填埋;施工產生的棄土棄方或建築垃圾處理後用作填方,全部綜合利用,不再設置棄土場。 5、環境風險:由於客運站場人流密集,在客運站場建設儲油罐區存在較大的環境風險,一旦發生風險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較大,因此本評價建議盡量不要在規劃的客運站場中設置儲油罐區,如因需要一定要設置,在建設前一定要進行項目的環評,根據環評提出的各項風險防範措施進行落實,將風險影響降低到最小。 |
公眾調查發現,半數公眾對規劃項目有一定的了解,大多數公眾對規劃的建設表示支持,僅2名公眾持反對意見。經電話回訪解釋後,1名反對的公眾表示支持本項目的建設,另一名公眾拒絕回訪。針對規劃的實施,被調查者主要擔心規劃實施過程帶來的環境問題及拆遷問題。 建設單位對公眾提出的相關建議均予以采納。針對本次規劃實施會引起的環境影響問題,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進行了深入的溝通,結合環境影響評價成果對規劃方案采取了有效的環保措施,並承諾施工和運營階段將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相關環保措施,同時加強監管,最大程度的減緩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關於本次規劃涉及到的搬遷問題,建設單位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賠償,合理安置搬遷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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