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梅州至平遠高速公路、廣東鼎基聯合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00噸植物飲品項目、豐順縣留隍鎮下南牛湖寮陶瓷土礦年采3萬噸陶瓷土建設項目等3個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環保窗口,郵編: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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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 地點 |
環評 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梅州至平遠高速公路工程 |
廣東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梅江區、梅縣區和平遠縣 |
山西省交通環境保護中心站(有限公司) |
梅州至平遠高速公路於2015年6月通過梅州市環保局的環評審批,由於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中對工可路線方案和建設規模進行了優化調整,本項目全線橫向位移超出200m的長度累計達到原工可路線長度的30%及以上,沿線影響的公眾、占地、拆遷情況等均有所變化,同時由於敏感點及其位置關係的變化導致聲環境防治措施等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項目重新編製了環評報告書。 項目路線起點位於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上村村,設上村樞紐互通與長深高速公路相接,向西經曾坑裏、兼全村、群益村、至育豪村設大坪互通立交連接G206、X020,路線沿G206北側經梅縣區營裏村、長慶村至平遠縣長田鎮,在長田鎮南設長田互通立交連接G206,後經石賴坑村、官仁村、超竹村至平遠縣城南,在平遠縣規劃工業園區南側設置田興樞紐互通與建成的濟廣高速公路平興段相接。項目主線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設計速度100km/h,路基寬度26m;主線總長33.356km,橋梁8074.1m/30座,隧道1385m/2座,設置上村、大坪、長田、田興4處互通式立交,城北停車區、長田管理分中心、長田養護工區,收費站2個。項目概算總投資約344752.2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07.1萬元。 |
1、施工廢水經過隔油、沉澱、調節pH值等工藝處理,經處理後水質可以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汙染物排放限值》的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一部分用作工程回用水,一部分與經化糞池處理後的施工營地的生活汙水用作與周邊農田、果園等的灌溉。 營運期長田養護工區、長田管理分中心、長田停車區產生的生活汙水經處理達到《城市汙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後部分用於綠化、衛生等用水,其餘排入附近農灌渠或排洪溝,排放標準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在跨越水體的葉屋大橋、長田水庫大橋、官仁大橋和西河背大橋路段的橋梁,設置橋麵雨水收集、排水係統,將橋麵徑流引至附近溝渠。 2、施工期建設單位擬采取灑水濕法抑塵、衝洗出場車輛、嚴加防範機動車運輸過程中的灑漏和加強回填土方堆放場的管理等環境空氣保護措施,施工期結束後應及時對施工占地恢複植被。 運營期的環境空氣影響主要來自機動車尾氣汙染,根據對敏感點的預測結果分析,本項目通車後,敏感點NO2、CO小時濃度、日均濃度預測值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的要求,同時也能滿足一級標準的要求,汽車尾氣對沿線敏感目標的影響較小。 3、施工期聲環境影響主要來自施工機械設備和運輸車輛的噪聲汙染。建設單位擬通過采用定向爆破、預裂爆破、微差起爆、設置緩衝墊層、選擇合理的爆破器材、改進藥包結構、合理安排起爆次序和選擇間隔時間等技術措施,采用低噪聲機械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采取隔聲等措施,施工噪聲滿足《建築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要求。 本項目對運營期噪聲預測超標的敏感點采取降噪措施。石子垇、上村②、汀洞坑、營裏村和神前等5個敏感點采用設置聲屏障措施,其它敏感點在公路旁設置綠化帶;在落實以上噪聲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不會對沿線敏感點造成明顯的影響。 4、合理設置工程臨時用地(施工場地、施工營地、施工便道等)範圍,減少新建營地對土地資源的占用和對環境的破壞。施工營地、物料堆場和取棄土場不得設置在官仁村飲用水源保護區、幹才水庫集雨範圍、人子石自然保護區範圍內。對於永久用地、臨時用地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層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結束後及時清理、鬆土、覆蓋耕作土,複耕或選擇當地適宜植物及時恢複綠化。隧道洞口設計開挖線盡量與原有山坡地形保持一致,做好洞口邊坡防護工作,做好植被恢複,保持隧道洞口形成自然景觀。 5、項目施工期產生工程棄渣運至項目配套棄渣場堆放,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後交由環衛部門收集處置,固體廢物汙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6、營運過程中環境風險事故主要來源於危險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造成危險品泄漏,對區域水體造成的汙染。建設單位擬采取跨河橋梁及隧道設置徑流收集係統,並在橋梁兩側設置事故應急池,對發生汙染事故後的橋麵徑流進行處理;對跨河橋梁采取防撞護欄設計。人子石自然保護區隧道設置應急通道、監控係統和限速牌等確保隧道內交通安全。在落實以上風險防範措施,製訂有效可行的風險應急預案的前提下,項目風險在可接受範圍內。 |
個人調查結果顯示,82%的被訪者讚成本項目的建設,14%的被訪者表示無所謂,4%的公眾不讚成本項目建設。對於由於工程拆遷不讚成本項目建設的 1 位公眾,根據電話回訪了解,主要是認為占地賠償、施工期交通不便、高速公路與之利益無直接關係等原因反對本項目;對於占地賠償問題和施工期交通不便而反對的公眾意見,建設單位表示采納意見,並通過將會在下一階段加強宣傳賠償政策,若屬於拆遷補償的住戶,一定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政策、規定、要求予以實施。對於出行問題,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將協調施工期交通安排等與反對公眾協調溝通,爭取公眾的諒解與同意。對於賴屋村民代表提及該村飲水工程問題,建設單位表示目前已經在縣政府的協助下,完善落實好賴屋村的供水管道問題,確保梅平高速的施工不會對其造成影響。我局項目受理公告期限內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
年產500噸植物飲品項目 |
廣東鼎基聯合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梅州市梅縣區城東鎮書坑村康人企業園內 |
深圳市環境工程科學技術中心有限公司 |
廣東鼎基聯合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選址於城東鎮書坑村康人企業園(梅州市康人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租用地)內,項目位置中心坐標:N24°21′6″,E116°8′33″。項目利用康人企業園內用地約3000 m2,其中主體建築占地1500 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主體工程(藥材前處理車間、植物提取車間、灌裝車間、調配車間、滅菌車間、包裝車間、鍋爐車間)、輔助工程(配電室、地泵房、倉庫)、倉儲工程(包材倉、瓶倉、輔材倉、藥材倉)、環保工程(汙水處理係統和鍋爐除塵係統)等。項目通過清洗、浸泡、煮提、濃縮、醇沉、配置等工藝,年產500噸植物飲品。項目總投資208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約為95萬元。 |
1、項目營運期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汙水采取“廢水—格柵—調節池—pH調整池—混凝沉澱—水解酸化—接觸氧化—MBR好氧處理”的工序處理。廢水經處理達到《中藥類製藥工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6-2008)表2新建企業水汙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較嚴限值要求後通過專用管道引至廠區南側排水渠,然後進入書坑村溪,向南最終彙入周溪水,外排廢水量控製在16.1m3/d。 2、對地下水可能產生影響的汙水處理站、事故應急池、生產車間等采取防腐防滲措施,項目對地下水的影響較小。 3、項目運營期配備1台2t/h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鍋爐廢氣經“麻石水膜除塵+布袋除塵”處理後,鍋爐房廢氣經30米高排氣筒排放,廢氣的排放濃度滿足《廣東省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0)新建燃氣鍋爐排放標準要求,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參照燃煤鍋爐排放控製要求,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有關規定,VOCs排放參照執行《家具製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的要求,一氧化碳、二噁英等排放應滿足《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印發廣東省鍋爐汙染整治實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粵環〔2016〕12號)相關要求;乙醇排放濃度滿足根據《製定地方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 13201-91)計算的0.82kg/h 、91mg/m3排放限值;汙水處理站惡臭通過構築物加蓋密封,集中收集後利用活性炭吸附臭氣後排放,同時加強綠化的基礎上惡臭氣體排放可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二級標準;食堂油煙廢氣采取靜電式抽油煙機處理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的要求後排放。 4、運營期通過合理布局高噪聲源設備,加強廠區綠化,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隔聲、消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後,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5、項目廢藥渣、廢包裝材料、鍋爐爐渣、鍋爐煙塵處理粉塵等屬於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送資源化綜合利用廠處置;運營期產生的乙醇精餾廢渣、廢活性炭屬於危險廢物,委托有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理運走。 6、運營期通過做好地麵和牆體的防滲措施,設置事故應急池,加強有毒有害物質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完善企業環境風險防範與應急管理體係、製定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措施進行防範和應對,本項目的環境風險在可接受範圍之內。 |
本次調查共發放公眾調查表115份,其中個人調查表108份,團體調查表7份,回收個人調查表104份,單位團體調查表7份;公眾調查結果顯示: 98.1%表示支持本項目的建設,1.9%表示無所謂,無人持反對意見;被調查的單位團體均表示同意項目的建設。我局項目受理公告期限內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
豐順縣留隍鎮下南牛湖寮陶瓷土礦年采3萬噸陶瓷土建設項目 |
豐順縣泰和瓷業有限公司 |
梅州市豐順縣留隍鎮下南村 |
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於2015年12月取得豐順縣國土資源局《關於豐順縣泰和瓷業有限公司申請劃定礦區範圍的批複》(豐國土資函[2015]39號)的批複。項目采用露天方式開采陶瓷用高嶺土,生產規模為3萬t/a,開采標高:+440m~+230m,礦山服務年限21年。 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礦山開采區、工業場地區(倉庫、機修場地)、綜合服務區(租用鼎盛陶瓷廠的用房)、礦山道路區、排土(石)場,其中礦區麵積為17.5hm2,工業場地區0.04 hm2,綜合服務區麵積為0.15hm2,排土(石)場麵積為3.836hm2,礦山道路區麵積為0.18hm2。項目總投資1092.8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85萬元。 |
1、項目產生的生活汙水經化糞池、隔油隔渣池處理後,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旱作標準後用於附近林地灌溉,不外排。正常情況下,地表徑流將通過截水溝引至沉砂池進行處理,滿足相應標準後大部分回用於礦區灑水抑塵,富餘部分收集於儲水池和高位水池。 2、項目生活用水采用山泉水,生產用水采用沉砂後的雨水,不對區域地下水進行開采,不會引起地下水流場或地下水水位變化,對地下水環境影響不大。 3、項目對開挖、裝載以及運輸過程產生的粉塵采取灑水抑塵措施;對礦土裝卸點和汽車運輸道路,采取灑水降塵措施來防止二次運輸揚塵;運輸車輛采用帶頂蓋的車輛,或在礦土上加蓋蓬布等防塵措施,同時在礦土上適當灑水,減少運輸過程中物料隨風起塵;車輛要搞好外部清潔,及時清洗,運輸過程中控製車速;礦區附近運輸道路兩側種植植被,撒播草籽等措施。廚房油煙經過煙罩收集+高效除油裝置處理後,采用內置煙道排放,外排油煙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衛生防護距離設置為礦區邊界外100m範圍,在防護距離內禁止規劃建設環境敏感點。最近敏感點為位於本項目東南方的黃割頭,距離為325m。 4、運營期間項目根據噪聲源的特點分別采取減振、消聲和隔聲等治理措施,通過嚴格控製進出礦區車輛的運輸,合理安排運輸時間和運輸任務調度,加強進礦道路兩側的綠化,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5、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土石運至礦區排土石場,沉砂池清理出的沉渣為副產品外售;廢機油屬於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接納處理;含油廢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處理,生活垃圾經收集後,安排專門的車輛定期清運出石場,交由當地市政環衛部門處理。 6、項目基建和生產期間合理規劃、嚴格執行用地界線,通過修築截排水溝、沉砂池等工程措施減少水土流失;服務期滿後,采用工程技術措施、生物和化學措施實施生態修複;並加強生態環境整治規劃和管理規劃,生態環境整治工程貫穿礦區基建期、生產期、服務期滿後整個過程。 7、運營期環境風險因素主要采場和排土場邊坡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柴油儲罐爆炸以及汙水處理設施故障。針對生產過程中開采區和排土場可能的產生崩塌、滑坡、泥石流、潰壩等地質災害風險,采取合理的平台高度、台階坡麵角、平台寬度等,設置排水溝、及時疏通排水,對節理、裂隙發育等容易引起坍塌事故的地段,應及時采取人工加固措施治理。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
本次個人公眾參與調查發放調查表83份,收回問卷83份;公眾參與調查發放單位調查表3份,回收3份。公眾參與調查結果表明:個人調查表中100%的調查對象知道本項目, 100%的調查對象讚成本項目的建設。3份團體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對象中33.3%的受訪單位聽說過本項目,66.7%對本項目有所了解;有100%的被調查單位對項目建設表示讚成。我局項目受理公告期限內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