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擬對年處理4.8萬噸廢舊鋰電池資源化利用新建項目(二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的公示
來源: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時間:2025-07-11 15:47:14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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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年處理4.8萬噸廢舊鋰電池資源化利用新建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市生態環境局窗口,郵編:514021

  聯係電話:0753-6133820;  傳真:0753-613382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

地點

環評

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年處理4.8萬噸廢舊鋰電池資源化利用新建項目(二期)

梅州市廣鑫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興寧市葉塘鎮教禮村和三口塘村

廣東中科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梅州市廣鑫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稱為梅州市中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與其他公司重名,公司變更名稱為梅州市廣鑫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位於興寧市葉塘鎮教禮村和三口塘村,公司年處理10萬輛報廢機動車資源化利用新建項目(一期)於2023年12月通過梅州市生態環境局興寧分局審批,包括微型、小型及中大型報廢新能源機動車和報廢燃油機動車,目前項目正在建設中。公司根據發展戰略,擬再投資6.51億元建設年處理4.8萬噸廢舊鋰電池資源化利用新建項目(二期),包括廢三元鋰電池包、廢磷酸鐵鋰電池包、廢鈷酸鋰電池包、廢磷酸鐵鋰極片、廢三元鋰極片,其中3萬噸廢舊鋰電池來自一期項目,1萬噸廢舊鋰電池和0.8萬噸廢極片外購。本項目在現有廠區內建設,勞動定員135人,全年運行300天,每天工作13小時。

1.大氣環境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電池包拆解線和極片破碎分選生產線產生的粉塵分別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電池單體破碎分選生產線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處理、電解液廢氣經“冷凝+二級噴淋+(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處理後,與烘幹爐天然氣燃燒廢氣合並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拆解粉塵、破碎分選粉塵中的顆粒物、鎳及其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鈷及其化合物參考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3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電解液廢氣中的NMHC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汙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限值,氟化物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表4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烘幹爐天然氣燃燒廢氣從嚴執行《關於印發〈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6 號)的要求,重點區域原則上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於30、200、300毫克/立方米;食堂油煙通過靜電油煙淨化器處理,油煙排放濃度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 2001)中型規模標準限值。

根據預測結果可知,本項目新增汙染源正常排放下汙染物TSP、PM10、PM2.5、SO2、NO2、氟化物、非甲烷總烴、TVOC、錳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的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100%;新增汙染源正常排放下汙染物PM10、PM2.5、SO2、NO2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30%,一類區最大濃度占標率≤10%。正常排放情況下,TSP、PM10、PM2.5、SO2、NO2、氟化物、非甲烷總烴、TVOC、錳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對周邊環境敏感保護目標的貢獻濃度疊加在建項目及本底濃度值均能滿足標準值。本項目汙染物正常排放情況下排放對區域和主要環境敏感目標的環境空氣影響均處於可接受範圍內。

根據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計算結果,本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2.地表水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放電池溶液經沉澱處理後全部回用於放電工藝,沉渣經收集後暫存在危廢暫存倉庫,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回收處理,放電溶液定期更換,產生量約為108m3/a,收集後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堿液噴淋廢水量約240m3/a,采用一體式混凝沉澱處理裝置處理後,回用於廢氣噴淋,汙泥和定期更換的廢水收集後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全廠初期雨水經氣浮除油預處理、生活汙水經三級化糞預處理、食堂汙水經隔油濾渣預處理後,再混合采用“水解酸化+接觸氧化+MBR”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後部分回用於生產,部分排放至朱坑河,排放總量為4880m3/a。

根據預測結果可知,正常排放情況下,混合斷麵處,CODCr、氨氮預測值疊加背景濃度、擬建在建項目濃度值分別為15.0479mg/L、0.8774mg/L,占標率分別為75.24%、87.74%。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水質標準限值要求(CODCr≤20mg/L,NH3-N≤1 mg/L)要求。

3.土壤、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對可能造成土壤汙染的源頭包括廢氣排放、廢水泄漏等,通過做好大氣汙染防治措施、水汙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和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等,可從源頭控製土壤環境汙染。地下水汙染防治劃分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重點防滲區包括廢鋰電池處理車間、危廢暫存間、廢水處理站、事故應急池、初期雨水池等,防滲要求:等效粘土防滲層Mb≥6.0m,滲透係數K≤1×10-7cm/s;一般防滲區主要為汽車拆解場和堆場,防滲要求:等效粘土防滲層Mb≥1.0m,K≤1×10-7cm/s;簡單防滲區主要為宿舍樓、辦公樓、生產輔助用房,采用一般地麵硬底化。

4.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是破碎機、篩分機、研磨機等生產設備和風機、空壓機等空氣動力設備,對噪聲采用消聲、隔聲、減震等控製措施後,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2類標準的要求,敏感點噪聲可以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

5.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固體廢物按分類管理、妥善儲存、合理處置的原則,進行固廢處置。廢塑料、鐵外殼、鋁外殼等拆解廢物達到相應的產品標準後外售處理;廢電解液、廢放電溶液、廢元器件等危險廢物分類收集、集中貯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外運處理處置;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及時清運和處置。固體廢物經上述處理後,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6.環境風險防範措施

本項目環境風險主要是廢鋰電池運輸、暫存和處置過程發生的風險事故,以及汙染防治設施非正常使用引起的環境汙染。采取的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包括:(1)生產裝置區內設置環形事故溝,事故溝、生產裝置區地麵以及圍牆采用防腐、防滲塗層。事故溝通過專管連接至事故應急池。保證生產裝置區內泄漏物料、受汙染的消防廢水能夠通過事故溝排入事故應急池,不會進入雨水管網。(2)廠區內雨水管網係統設置切換閥,正常情況下通過廠區的初期雨水池內接入雨水管網,事故情況下,一旦發現有事故廢水或事故消防廢水流至車間外的廠區地麵,立即切換雨水閥門,將雨水管網收集的廢水引入應急事故池。(3)要做好日常管理及維護措施,有專人負責閥門切換,保證消防廢水、事故廢水排入應急事故池,全廠設置420m3的事故應急池,發生事故時可有效收集事故廢水。

項目公眾參與公示期間收到公眾提出反對本項目的建設意見5份。建設單位對5份公眾意見進行了逐一回訪,對項目情況作進一步詳細介紹,並於4月18日組織葉塘鎮政府、梅州市生態環境局興寧分局、龍塘村、教禮村、三口塘村、環評專家代表召開了公眾參與座談會,會上詳細回應公眾對本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麵的疑問。建設單位會後根據公眾參與座談會的情況總結了會議紀要,整理了邀請函、會議簽到表、現場照片等資料存檔備查,完善了公眾參與報告。會後未收到公眾的進一步反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