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達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處理1.5萬噸廢舊鋰電池拆解再生利用生產線新建項目 | 廣東達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興寧市新陂鎮茅塘村205國道旁(廣東弘和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內) | 興寧市傑宇節能環保工程谘詢服務有限公司 | 廣東達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處理1.5萬噸廢舊鋰電池拆解再生利用生產線新建項目位於興寧市新陂鎮茅塘村205國道旁(廣東弘和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內),項目總占地麵積13000平方米,年回收、再生利用廢舊鋰電池15000噸/年,其中可梯次利用5000噸/年、不可梯次利用的廢舊鋰電池約10000噸/年。本項目通過租賃廣東弘和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現有廠房作為生產場地,包括2棟1層生產車間、1棟辦公樓(租賃第2層)、1棟1層成品倉庫、1棟1層原料倉庫等。建設內容包括破碎篩分生產車間(建設2條廢舊鋰電池單體破碎生產線,年處理廢舊鋰電池10000噸)、梯次利用生產車間(建設1條廢舊鋰電池梯次利用線,年梯次利用退役鋰電池5000噸)及其他環保工程等,總投資1.5億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650萬元。勞動定員50人,員工均在廠內食宿,年工作300天,每日3班,每班8小時。 | 1.大氣環境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破殼、烘幹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和氟化物經“旋風除塵+RTO+熱交換器+兩級堿液噴淋處理廢氣”進行處理,有機廢氣滿足《固定汙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的標準值要求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氟化物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表4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燃料廢氣中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執行《關於貫徹落實〈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意見》(粵環函〔2019〕1112號)中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方案的重點區域要求。破碎分選工藝廢氣顆粒物采取“旋風除塵+脈衝布袋除塵”措施處理,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 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汙染源正常排放條件下,NO2、PM2.5、PM10、SO2在大氣環境功能二類區、一類區的年均濃度最大濃度貢獻值占標率分別小於30%、10%。TSP、PM10、非甲烷總烴、TVOC、氟化物、鎳及其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的短期平均質量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小於100%。疊加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濃度後,PM10、TSP的保證率日平均質量濃度和年平均質量濃度,TSP、非甲烷總烴、TVOC、氟化物、鎳及其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的短期濃度符合相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要求。根據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計算結果,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2.地表水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堿液噴淋塔淨化係統廢水。噴淋塔更換廢水收集後經過二級混凝沉澱後排入回用水池,回用於噴淋,不外排,撈渣交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生活汙水經“厭氧+好氧+消毒”二級生化處理後達到《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工業水水質》(GB/T 19923 - 2024)中間冷開式循環冷卻水補充水要求後排入回用水池,回用於噴淋。 3.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項目噪聲來源主要為撕碎機、破碎機、粉碎機等生產設備以及輔助設備如風機運行產生的噪聲,根據同類項目的類比分析,其噪聲值在75~85dB(A)之間。采取降噪措施有:通過采取選用環保低噪型設備,車間內各設備合理布置,生產設備、風機等設備作基礎減振等措施;加強設備的日常維修、更新,確保所有設備尤其是噪聲汙染設備處於正常工況;高噪聲源盡量遠離廠界,在廠區內、廠房四周及廠界周圍設置圍牆及綠化隔離帶;生產廠房采取吸聲及隔聲設計。 根據預測結果,東南麵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4a類標準,其他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疊加背景值後,環境敏感點處滿足聲環境2類功能區的要求,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危險廢物包括廢電路板、廢機油、廢勞保用品,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物控製標準》(GB18597-2023)要求規範建設危廢暫存間進行貯存,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固體廢物廢包裝材料和廢五金材料分類收集後交由相關資源回收單位回收利用,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收集後混入粉料產品外運,噴淋塔沉渣分類收集後交由相關資源回收單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後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5.土壤、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通過租賃的已建廠房,基礎層為混凝土,針對重點汙染防治區域如危廢暫存間、生產車間、危廢倉庫等,在原有防滲層上鋪設2mmHDPE膜,防滲結構層滲透係數小於1.0×10-10cm/s,並采用環氧樹脂防腐,可有效防止廢水因滲漏而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汙染。 通過采用源頭控製、分區防滲等措施,建設項目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6.環境風險防範措施 本項目存在的環境風險主要為危險物質泄漏事故、原料間和產品倉庫廢舊鋰電池引起的火災、廢氣處理設施故障引起的汙染物超標排放等。擬采取的風險防範措施有: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對項目破碎分選區、原材料暫存區、危廢暫存區等風險單元,設置防滲透、防淋溶、防流失措施;生產裝置區內及倉儲區設置環形事故溝,事故溝、生產裝置和倉儲區域地麵以及圍牆采用防腐、防滲塗層,事故溝通過專管連接至事故應急池,同時,雨水管網係統設置切換閥,保證生產裝置內泄漏物料、受汙染的消防廢水能夠進入事故應急池,不會進入雨水管網。廠區設置一座300m³事故應急池可以滿足本項目事故情況下消防廢水暫存的需要。 建設單位在嚴格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事故防範和應急措施,加強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且一旦發生事故,也可將影響範圍控製在較小程度之內,減小損失,項目風險水平在可防控的範圍內。 | 本項目公示期間興寧市新陂鎮人民政府受理了1起茅塘村村民的投訴,針對該村民的訴求,新陂鎮環保辦對此事進行調查核實,並組織茅塘村村委、先聲村村委、建設單位、環境影響報告編製單位及村民代表召開了公眾參與座談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