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塔牌集團蕉嶺鑫達旋窯水泥有限公司5萬噸/年資源綜合利用電廠飛灰和4萬噸/年鋁灰渣水泥窯資源化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時間:2021-12-27 16:47:5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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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梅州市塔牌集團蕉嶺鑫達旋窯水泥有限公司5萬噸/年資源綜合利用電廠飛灰和4萬噸/年鋁灰渣水泥窯資源化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市生態環境局窗口,郵編:514021

  聯係電話:0753-6133820傳真:0753-613382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

地點

環評

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梅州市塔牌集團蕉嶺鑫達旋窯水泥有限公司5萬噸/年資源綜合利用電廠飛灰和4萬噸/年鋁灰渣水泥窯資源化利用項目

梅州市塔牌集團蕉嶺鑫達旋窯水泥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嶺縣文福鎮長隆村

廣東中正環科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梅州市塔牌集團蕉嶺鑫達旋窯水泥有限公司位於梅州市蕉嶺縣文福鎮長隆村,2002年11月21日獲得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廣東省梅州市塔牌集團有限公司(5000t/d)新型幹法旋窯水泥熟料生產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複函》(環審[2002]313號),批複建設一條日產5000t水泥熟料生產線,采用窯外分解幹法生產工藝,配套建設輔助生產設施,2004年12月9日獲得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驗收意見(環驗[2004]109號),建設單位現有項目主營水泥、熟料等,水泥窯規格Φ4.8×72m,窯尾廢氣、窯頭廢氣配套電袋複合除塵器,配套純低溫餘熱發電裝機容量9MW,水泥粉磨生產線兩條,年產水泥200萬t。

建設單位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擬投資11500萬元,建設梅州市塔牌集團蕉嶺鑫達旋窯水泥有限公司5萬噸/年資源綜合利用電廠飛灰和4萬噸/年鋁灰渣水泥窯資源化利用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有:(1)在現有廠區範圍內新建飛灰預處理車間(主要工藝包括飛灰卸料、暫存、水洗、幹燥、水洗液淨化處理、蒸發結晶、鉀鈉鹽分質回收等),新增建築物占地麵積2450m2,配套飛灰水洗預處理工藝設備等,(2)依托現有5000t/d新型幹法旋窯水泥熟料生產線協同處置5萬t/a飛灰(HW18)、4萬t/a鋁灰(HW48),處置規模合計9萬t/a,(3)配套鋁灰暫存、旁路防風等配套設施,(4)新增產品工業氯化鈉8147.68t/a、工業氯化鉀908.58t/a,熟料、水泥產品產量不變。技改後全廠產品產量為:工業氯化鈉8147.68t/a、工業氯化鉀908.58t/a、水泥200萬t/a。

本次技改項目總投資11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00萬元。技改項目新增勞動定員30人,年工作310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時。技改後全廠員工數388人,其中管理和技術人員78人,生產員工277人,後勤人員25人。熟料線、熱電站、飛灰預處理車間年工作310天,每天三班,每班8h;粉磨站年做工280天,每天三班,每班8h。

1、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全廠冷卻廢水、鍋爐排水、初期雨水經沉澱池沉澱處理,生活汙水經廠內“一體化生化處理措施+砂濾+消毒”係統處理,上述廢水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城市汙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築施工較嚴者後,全部回用於生產過程(增濕塔噴水、原料磨噴水、灑水抑塵)和綠化用水,不外排。

車輛衝洗廢水、分析化驗廢水、飛灰水洗液、吸收塔排水、飛灰預處理車間地麵衝洗廢水經飛灰水洗液處理係統(脫鈣鎂+除重金屬+脫泥離心+水洗液緩存+過濾+中和+二級精濾+MVR蒸發+分步結晶)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類汙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城市汙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19923-2005)“表1 洗滌用水標準”較嚴者後回用於飛灰水洗工序。

2、環境空氣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技改項目產生的窯尾煙氣,主要汙染物分為顆粒物(煙塵)、酸性氣體、重金屬和二噁英類等四大類,依托現有水泥窯處理措施“低氮燃燒+SNCR脫硝+電袋複合除塵器”,同時利用水泥窯本身堿性氛圍及高溫環境,對酸性汙染物以及重金屬元素得到有效固化,二噁英則利用水泥窯本身高溫的環境得到有效處理和控製,經處理後的廢氣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汙染物控製標準》(GB30485-2013)要求後通過   113.5m 高排氣筒排放。飛灰氣力輸送粉塵、袋裝飛灰卸料粉塵、工藝倉進料粉塵和成品倉進料粉塵分別經布袋除塵裝置處理,飛灰製漿、水洗過程中產生的氨氣經二級吸收塔+活性炭吸附係統處理,鹽酸儲罐呼吸廢氣(HCl)在儲罐呼吸閥口處設置套管,將呼吸廢氣接入二級吸收塔+活性炭吸附係統處理,顆粒物、HCl執行廣東省《大氣汙染物排放限製》(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製要求,氨氣執行《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處理達標後的廢氣彙合到同一個26m   高排氣筒排放;飛灰濕渣烘幹廢氣返回生料磨出口管道,最終經窯尾電袋複合除塵器處理後,由窯尾排氣筒排放;鋁灰倉廢氣經密封管道和密封鋁灰倉收集後經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後,通過30m   高排氣筒排放。

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根據預測計算結果分析,本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衛生防護距離:本技改項目飛灰預處理及鹽酸間分別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鋁灰倉庫設置80m大氣風險防護距離、廠界外11米為生活汙水處理設施與常住居民住所的敏感點之間的地下水風險防護距離。根據《關於廣東省梅州市塔牌集團有限公司(5000t/d)新型幹法旋窯水泥熟料生產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複函》(環審〔2002〕313號)可知,現有項目石灰石倒卸等候區已設置600m的衛生防護距離。根據《梅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蕉嶺鑫達水泥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噸水泥粉磨站技改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梅市環審[2013]34號)可知,現有項目石膏/混合材堆場已設100m衛生防護距離。本技改項目飛灰預處理及鹽酸間外100m、鋁灰倉庫外80m已包含在石灰石倒卸等候區外600m範圍內,本技改項目完成後,全廠防護距離為石灰石倒卸等候區外600m、石膏/混合材堆場外100m及廠界外11m所形成的包絡線範圍。

3、聲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源於各機械設備和動力設施、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采用消聲、隔聲、減震和個體防護等措施。

根據預測結果,項目技改後廠區邊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3096-2008)中的 2   類標準要求。廠區南麵田心隊和新遷隊預測結果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袋裝飛灰卸料過程產生的廢噸袋,飛灰鋁灰暫存、預處理、輸送環節廢氣處理產生的廢濾袋,設備維修過程產生的廢機油、廢機油桶、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活性炭、實驗室廢物等危險廢物經廠內危廢暫存間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沉澱池沉渣回用於生產,生活垃圾隨全廠生活垃圾統一處置,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時清運。

本項目在明確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去向後,項目二次固體廢物對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5、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重點防滲區包括飛灰預處理車間、危廢暫存間、事故應急池、儲罐區、鋁灰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的有關要求進行防滲包括:①在各車間暫存區按儲存的危險廢物類別分別建設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建設圍堰;②設置泄漏液體收集裝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淨化裝置;③設施內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④有耐腐蝕的硬化地麵,且表麵無裂隙;⑤有堵截泄漏的裙腳,地麵與裙腳所圍建的容積不低於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儲量或總儲量的五分之一;⑥對於液體儲罐,基礎采用石樁和鋼筋混凝土環牆作為儲罐基礎,防止由於不均與沉降,造成儲罐應力破壞,導致泄漏;⑦飛灰預處理車間等主要危廢暫存、處理設施采用地上建設,防滲層為至少   1m 厚粘土層(滲透係數≤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滲透係數≤10-10   cm/s;⑧應急事故水池水池采用抗滲混凝土、防水塗料組成的複合防滲層防滲,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於   C30,厚度不小於 250 mm,抗滲等級不低於   P8,內表麵塗刷不小於 1.5mm 厚的噴塗聚脲等柔性防水塗料,確保等效滲透係數≤10-11cm/s。

一般防滲區主要包括旁路放風設備區、沉澱池、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循環水池等池體。沉澱池、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循環水池等池體采用抗滲混凝土防滲,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於C30,厚度不小於250mm,抗滲等級不低於P8。簡單防滲區的防滲技術要求為一般地麵硬化。

根據地下水預測結果,在正常工況下,本項目按照規範設計地下水汙染防滲措施,對地下水環境影響不大。在事故工況下,在模擬期間內部分汙染物對廠區及鄰廠局部區域的淺層水造成汙染,並出現超標現象,汙染物疊加達標最大運移距離為11m。各汙染物在模擬期內主要對本項目廠區及鄰廠淺層水造成汙染,不會運移出本項目附近敏感點和水體,將廠區邊界外部11m的包絡線範圍設置為地下水環境防護距離。

6、土壤汙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汙染土壤的途徑主要包括廢液、廢水輸送及處理過程中發生跑冒滴漏,滲入土壤對土壤產生影響;廢氣汙染物通過降水、擴散和重力作用降落至地麵,滲透進入土壤,進而汙染土壤環境。本項目從源頭控製廢水泄漏,主要措施包括:①廠區內除綠化帶全部采用水泥抹麵,涉及物料儲存區、生產過程的裝置區及各種物料堆場、汙染防治措施均采取嚴格的硬化及防滲處理;②產生的廢水、廢液輸送管道采用地上明管或架空設置,實現可視可控,且在管線上做好標識。在做好上述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會發生垂直入滲。

非正常情況下,本項目采取可視可控措施,並對收集泄漏物的管溝、應急池以及汙水處理站池體等采取各項防滲措施,如若出現泄漏等事故情況,可及時發現,及時處理。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廢水、廢液等進入土壤的量很少,不會對周圍土壤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本項目針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采取各項措施進行收集,減少無組織排放,采用有效的治理措施處理廢氣,保證達標排放。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減少廢氣對土壤環境質量的影響。

8、風險防範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存在的環境風險包括①危險廢物運輸過程因為交通事故發生的泄漏事故;②化學品暫存過程儲罐泄漏事故;③回轉窯緊急停車,未處理煙氣緊急排放造成環境汙染事故;④飛灰水洗廢水泄露事故。擬采取的風險措施包括①優化運輸路線,避免跨越飲用水源保護區,避開鬧市區、人口密集區、水環境敏感區等,禁止疲勞駕駛,避免在降雨、台風等不利天氣運輸,可減少運輸過程因交通事故發生的泄漏事故。②定期檢查儲罐的罐體、連接管道和閥門等,做好設備保養,圍堰及地麵做好防腐防滲措施,可避免儲罐發生泄露事故。③加強廢氣淨化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建立嚴格、規範的大氣汙染應急預案,可避免廢氣治理設施故障引起的環境汙染事故。④飛灰水洗設施為地上建築,做好設備日常管理和維護,做好車間防腐防滲措施,可以避免飛灰水洗設施發生泄露事故。⑤本項目設置了兩個事故應急池,總容積為1890m3,可容納全廠事故廢水,確保事故廢水不排除廠外,項目的環境風險在可接受的範圍之內。

8、總量控製

根據《關於做好危險廢物利用及處置項目環評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粵環函〔2019〕1133號),危險廢物利用及處置項目應按照《建設項目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4〕197號)規定,不納入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審核與管理範疇。其所指的主要汙染物包括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廢氣和重金屬汙染物。則本項目協同處置引入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廢氣和重金屬均不納入總量控製的範疇,無需申請總量控製指標。

建設單位於2021年7月23日在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進行了第一次網上公示,於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9日在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進行了第二次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間,建設單位於2021年10月20日和10月21日於《梅州日報》進行了兩次報紙公示,同時,企業在項目周邊(包括廠區門口、文福鎮政府、暗石村村委會、白湖村村委會、逢甲村村委會、鶴湖村村委會、紅星村村委會、坑頭村村委會和長隆村村村委會等)進行了現場公示。公示內容介紹了項目主要建設情況以及汙染防治措施,環評結論等內容,公示期間環評單位和建設單位均未接到公眾反饋電話。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