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曉春洗滌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時間:2020-09-03 10:40:44  瀏覽:-
字號: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興寧市曉春洗滌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市生態環境局窗口,郵編:514021

  聯係電話:0753-6133820傳真:0753-613382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

地點

環評

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興寧市曉春洗滌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興寧市曉春洗滌有限公司

興寧市東莞石碣(興寧)產業轉移工業園新興大道南路穀豐音響旁

梅州晨風節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興寧市曉春洗滌有限公司位於興寧市東莞石碣(興寧)產業轉移工業園新興大道南路穀豐音響旁,公司主要經營毛毯、成衣等洗滌服務。公司於2018年5月11日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係統”進行了備案,備案號為201844148100000030,備案內容為:從事洗衣服務,計劃日清洗衣物400件。公司在後續建設期,由於設備增加,同時涉及了天然氣鍋爐的使用以及服裝水洗工藝,原有項目取得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不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要求。梅州市生態環境局興寧分局分別於2020年2月26日和2020年4月15日對興寧市曉春洗滌有限公司出具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興市環責改〔2020〕第002號)和行政處罰決定書(興環罰字〔2020〕2號),該公司依法繳納了罰款並停產整改,完善環保手續及相關環保措施。

項目占地麵積約1200m2,建築麵積為1000m2,生產能力:年水洗牛仔衣服50萬件,西褲10萬件,環保購物網袋12噸,毛氈和酒店用品36噸。建設內容包括洗衣區、脫水區、烘幹區、包裝區、倉庫、辦公區、鍋爐房等以及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萬元。

1、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生產廢水主要是洗滌廢水、鍋爐濃水(11464.7m3/a),經自建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紡織染整工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修改單表2標準及園區汙水廠進水要求三者較嚴值後接入園區汙水管網,進入園區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生活汙水(198.36m3/a)經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園區汙水廠進水要求後接入園區汙水管網,進入園區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汙水經自建汙水處理設施處理後通過市政管網排入葉塘汙水處理廠,廢水水質符合汙水廠進水水質要求,水量對汙水廠的衝擊負荷較小,葉塘汙水處理廠有足夠的容量容納本項目所產生的汙水,本項目廢水排放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

2、環境空氣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高溫烘幹過程中產生的棉塵和臭氣,經收集後采取三級水噴淋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要求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鍋爐燃燒廢氣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新建燃氣鍋爐排放標準要求後通過9m高的排氣筒排放,汙水處理站臭氣通過采取地埋式建設或汙水處理構築物加蓋處理,定期噴灑除臭劑等措施,確保氨氣、硫化氫滿足《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要求。項目食堂油煙經油煙淨化器處理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限值要求(排放油煙濃度≤2.0mg/m3)後引到食堂樓頂高空排放。

3、聲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噪聲防治措施有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高噪聲生產設備,部分設備采用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

4、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廢包裝材料收集後外售處理,棉塵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收集處理,汙水處理站汙泥委托第三方清運處理,危險廢物廢原料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收集處理。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經分類收集、妥善處理後,對環境影響較小。

5、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對化學品倉庫、危險廢物暫存點等采取防滲漏措施,滲透係數≤10-10cm/s,洗滌脫水區、噴白區,汙水處理站采取水泥混凝土硬底化處理,在做好防滲措施的情況下,項目對地下水的影響較小。

6、風險防範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Ⅰ,項目涉及的主要風險物質為漂水、食用焦亞硫酸鈉和氯化鋁。項目涉及的環境風險事故主要為廢氣處理設施出現故障,對大氣環境造成影響;廢水處理設施出現故障,影響汙水廠運行;生產安全事故如火災次生汙染引發的環境風險事故。建設單位通過加強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運行維護,設置有效容積為80m3的事故應急池,加強日常管理,環境風險影響程度可接受。

建設單位已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要求,在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製階段開展了公眾參與工作,本項目在“梅州市環境保護協會”網站兩次公開環境影響評價信息期間及在“梅州日報”登報公示期間均未收到反對本項目建設的意見。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