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順鵬石業有限公司年開采1.2萬m3飾麵用花崗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時間:2020-03-19 10:25:4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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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梅州市順鵬石業有限公司年開采1.2萬m3 飾麵用花崗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市生態環境局窗口,郵編:514021

  聯係電話:0753-6133820傳真:0753-613382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

地點

環評

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梅州市順鵬石業有限公司年開采1.2萬m3 飾麵用花崗岩建設項目

梅州市順鵬石業有限公司

梅州市豐順縣留隍鎮金崗柵子肚

梅州森淼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順鵬石業有限公司年開采1.2萬m3飾麵用花崗岩建設項目位於梅州市豐順縣留隍鎮金崗村,於2015年4月年通過招拍掛形式獲得豐順縣金崗柵子肚礦區采礦權。礦區範圍由4個拐點圈定,礦區麵積為0.052km2,礦區中心點地理坐標:東經:116°25′30〞;北緯:23°50′07″。開采標高+395~+270m,開采礦種為飾麵用花崗岩,開采方式為山坡型露采。項目於2015年取得梅州市國土局關於《廣東省豐順縣金崗柵子肚礦區飾麵用花崗岩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梅市國土資儲備證[2015]02號)的備案證明。

項目礦區總平麵布置由露天采礦區、工業場地、礦山道路、綜合服務區等組成,建設2條製石粉碎石線(石粉碎石的原料為采礦廢石),綜合服務區設置辦公機構和員工生活服務設施。生產產品為花崗岩荒料和石粉碎石,年產飾麵用花崗岩荒料板材1.2萬m3,石粉碎石1萬t/a。,綜合服務年限為15年。

項目總投資額約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0萬元;項目勞動定員為20人,均在項目區食宿,每年工作時間定為300天,每天工作時間為8h。

1、環境空氣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根據《報告書》(報批稿),項目采取濕式切割作業,鑿岩粉塵經采用濕式鑽孔除塵措施,露天采石區、廢土石堆場及堆礦場揚塵、運輸道路揚塵、裝卸粉塵、裝載揚塵和運輸揚塵采取灑水降塵,破碎、篩分工序粉塵經噴淋裝置進行灑水噴淋除塵,粉塵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廚房油煙經油煙淨化裝置處理後通過專用煙道引至樓頂排放,其排放濃度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規定的限值2mg/m3要求。

2、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根據《報告書》(報批稿),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切割冷卻廢水、濕法破碎篩分廢水及車輛衝洗廢水,經過三級沉澱池沉澱處理後上清液達到《城市汙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車輛衝洗”標準及《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類汙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第二時段)中的“采礦、選礦、選煤工業”一級標準對懸浮物的限值要求後回用。

露天采場湧水(淋濾水)在非雨季情況下,大氣降水進行收集沉澱後回用於采區、廢土石堆場、石粉碎石場地灑水抑塵、道路降塵用水等,不外排。雨季降雨時,本項目采場內停止作業,無切割冷卻等生產廢水產生,露天采場湧水(淋濾水)經截水溝引至沉澱池處理後,在沉澱池無法容納的情況下作為清淨下水排放至蔗溪支流最終彙入蔗溪。

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生產廢水經收集沉澱處理後回用於礦區生產,不外排;生活汙水經處理達到相應標準後回用於礦區林地澆灌,不直接排入附近水體,對附近的地表水體產生影響較小。

3、聲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根據《報告書》(報批稿),項目采取加強對高噪聲設備的維護、選用低噪聲設備、使用消音器和隔離發動機振動部件的方法降低噪聲,運輸車輛進入現場應減速,並減少鳴笛等措施。

根據預測結果,由於項目噪聲源距居民敏感點較遠,在各噪聲源經過山體相隔、空氣、林帶吸收以及距離衰減後,項目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 類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項目生產噪聲對噪聲敏感點影響不明顯。運輸路線兩側第一排居民樓離運輸路線較近,運輸噪聲對當地的居民尤其是第一排建築物有一定影響,應采取禁止鳴笛、注意控製車速等措施降低運輸噪聲影響。

4、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根據《報告書》(報批稿),項目運營期剝離風化廢石量為5.25萬m3,項目剝離的廢石加工成石粉碎石後外售;剝離表土堆存於廢土石堆場,表土與廢石應該分區堆存,作為礦山複綠的覆土;沉澱池汙泥集中收集經脫水後的汙泥用於礦山采坑回填、場地平整。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後,與金崗村生活垃圾一同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經分類收集、妥善處理後,對環境影響較小。

5、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根據《報告書》(報批稿),礦山開采過程中,對采礦作業結束的場地及終了台階進行土地複墾,采用土壤重構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等措施治理和維護礦區及周圍地區的生態環境。礦山服務期滿後,采取減緩、恢複、補償、工程等措施來恢複當地生態環境。

采取一定的保護及恢複措施後,恢複項目區原有的生態功能,項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可以得到有效控製。

6、風險防範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根據《報告書》(報批稿),本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Ⅰ,項目潛在的風險源包括廢水事故排放、廢氣事故性排放和廢土石堆場攔擋壩發生崩壩等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建設單位通過采取相應的防範與應急措施,建立相應的風險應急預案,本建設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根據《報告書》(報批稿),公眾參與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 號)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通過網上公示、登報紙、現場粘貼公告的形式,充分收集公眾意見。2019年8月1日,項目在梅州森淼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網站上進行了第一次公示,2019年9月6日在網站上進行了第二次公示。2019年9月6日在《廣東電視周報》報紙首次刊登征求意見稿公示信息,於2019年9月13日再次刊登征求意見稿公示信息,項目在公示期間沒有收到任何反饋信息。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