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批複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1 |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梅州市蕉華20MW光伏農光互補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 |
梅市環審〔2016〕29號 |
2016.05.05 |
梅州市蕉華晶科電力有限公司 |
華僑農場蓮塘管理區 |
2 |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梅州城區程江大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 |
梅市環審〔2016〕30號 |
2016.05.27 |
梅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總站 |
梅州城區西北部的梅縣區和梅江區 |
3 |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廣東五虎山藥業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 |
梅市環審〔2016〕31號 |
2016.05.27 |
廣東五虎山藥業有限公司 |
大埔縣三河綜合工業生產基地內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六十天屆滿。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期六十日內向省環境保護廳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聯係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環境監控中心,郵編:514071
聯係電話:0753-6133820
傳 真:0753-613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