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批複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1 |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梅州市嘉騰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
梅市環審〔2017〕20號 |
2017.04.05 |
梅州市嘉騰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蕉華工業園 |
2 |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梅州鑫源湧金實業有限公司食品生產及醫療器械製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
梅市環審〔2017〕21號 |
2017.04.05 |
梅州鑫源湧金實業有限公司 |
梅州市蕉華工業園 |
3 |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廣東清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保設備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
梅市環審〔2017〕22號 |
2017.04.05 |
廣東清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梅州市蕉華工業園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六十天屆滿。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期六十日內向省環境保護廳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聯係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環境監控中心,郵編:514071
聯係電話:0753-6133820
傳 真:0753-613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