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2016年12月20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批決定的公告
來源:梅州市環境保護局  時間:2017-01-03 00:00:0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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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6年12月20日我局對梅州市興成線路板有限公司(梅州市星之光科技有限公司)年產多層線路板46萬平方米建設項目、平遠縣山布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建設項目(一期)作出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公示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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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