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製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國資發改革〔2016〕133號)和《廣東省國有控股混合所有製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實施細則》(粵國資資本〔2017〕2號)的要求,經企業申報,並通過公開評選,現將評選結果公布如下:
廣東省國有控股混合所有製企業第二批員工持股試點為以下企業:
肇慶市風華鋰電池有限公司
廣東奇化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華金期貨有限公司
公示時間:2017年8月4日至8月14日
受理單位:省國資委重組與資本運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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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