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遠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來源:本站  時間:2019-03-19 15:45:50  瀏覽:-
字號:

平遠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經省林業廳粵林地許準〔2018〕984號文審核,同意廣東粵電平遠茅坪風電場項目使用平遠縣泗水鎮和東石鎮部分林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深入開展征地製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國土資發〔2005〕5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範圍及麵積:東石鎮白嶺村、太陽村、汶水村、黃地村和泗水鎮成文村、泗水村、梅佘村共14.5535公頃(具體範圍詳見附圖)。

二、擬征收土地用途:平遠縣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用地。

三、征收補償標準及安置方式:擬按照《關於印發平遠縣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及分配辦法的通知》(平國土資字〔2017〕13號)執行。

四、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東石鎮、泗水鎮人民政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和被征地村委會、村民小組及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對擬征收範圍內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調查、確認、登記,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並予以配合。被征地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收土地具體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五、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在擬征收土地範圍內,不得搶建、搶栽、搶種地上附著物和青苗,違者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附件:平遠縣交通基礎設施擬征範圍紅線圖




平遠縣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本文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