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遠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平府公〔2020〕2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有關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大柘鎮杞園村上車、下車經濟合作社、大柘鎮杞園村羊子甸經濟合作社部分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範圍:大柘鎮杞園村上車、下車經濟合作社、大柘鎮杞園村羊子甸經濟合作社(詳見附圖)。
二、征收目的:教育項目建設用地。
三、自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發布之日起,由平遠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對擬征地範圍內的土地權屬、地類、麵積,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並予以配合。
四、自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範圍內搶建、搶種、搶裝修,違者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平遠縣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