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基準地價製訂項目成果聽證會公告
來源:本網  時間:2024-01-16 16:22:42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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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擬定或修改基準地價,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目前,《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基準地價製訂項目》(國有建設用地)已形成初步成果,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我局擬召開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基準地價製訂項目成果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內容: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基準地價製訂項目成果

  二、聽證會時間: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3:30時

  三、聽證會地點: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29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三樓會議室

  四、聽證會代表的選取:本次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基準地價製訂範圍內或具有相關利益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聽證會,以個人身份或法人、其他組織委托參加聽證會的人員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我局將根據申請情況,在聽證會前確定參加聽證會的代表,其中具有房地產、規劃、建設等相關專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人將列為優先考慮對象。確定的聽證會代表將通過電話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1.報名時間:自聽證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間(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29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四樓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科

  3.報名要求:凡申請參加聽證的,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托參加聽證會的人員還需提供單位有效證明或委托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4.報名方式:申請參加聽證的須以書麵形式提交聽證申請。

  六、聽證須知:

  經指定獲得代表資格的聽證會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聽證會代表應當忠於事實,實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聽證紀律。

  附件:1.公民參加聽證會申請表

             2.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聽證會申請表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月16日

  (聯係人:李工,電話:0753-2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