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行《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聽證會公告
來源: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時間:2020-01-10 08:38:12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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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梅州市國土資源局決定舉行《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  2019年2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聽證會地點:  梅州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
  三、聽證內容:《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
  四、聽證須知
  (一)聽證會代表:
  (  1)聽證會代表可由公民、村民代表、村委委員、人大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推選擔任;
  (  2)聽證會代表熟悉項目所在地基本情況,較關注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  3)聽證會代表一旦確認,應當親自參加聽證;
  (  4)聽證會代表必須客觀反映實際情況,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實,不能隱瞞事實真相。
  (二)參加聽證注意事項:
  (  1)遵守聽證紀律,保守國家秘密;
  (  2)遵守會場秩序,不得歪曲事實;
  (  3)參加聽證人員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以法人或其他組織代表身份參加聽證的,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三)報名地點:
  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29號梅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科
  (四)報名要求:
  報名參加聽證會的公民、村民代表、村委委員、人大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於  2019年2月10日前以書麵形式或郵寄遞交報名申請表。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聽證的須同時提交有效的登記證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托書正本,個人的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我局將在提出申請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中確定聽證會代表。
  郵寄地址:  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29號梅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科;  郵政編碼:  514071 ;
  聯係人:   胡耀鑫 ;電話:  2191330 ;傳真:  2191212
  特此公告。
  梅州市國土資源局
  2019 年  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