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遠縣人民政府:
《平遠縣人民政府關於審批平遠縣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平府報〔2024〕45號)收悉。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梅州市平遠縣中行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平遠縣中行鎮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係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和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任務,錨定“丹霞秀區,山水中行”定位目標,把平遠縣中行鎮打造為宜居宜業宜遊的生態特色小鎮、城郊休閑目的地。
二、嚴守國土空間安全底線。到2035年,中行鎮耕地保有量不低於4.74平方公裏(7110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麵積不低於4.50平方公裏(6750畝);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麵積不低於22.64平方公裏(33960畝);城鎮開發邊界麵積控製在0.23平方公裏(345畝)以內。落實藍線、綠線、黃線、紫線、曆史文化保護線以及洪澇風險控製線等防災減災底線,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實施空間管控。
三、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堅持區域協調、城鄉統籌,明確生態、農業和曆史文化等保護要素空間範圍和城鄉、產業、交通等發展要素整體布局,構建“一心聚集、三帶引領、四區聯動”的鎮村開發保護總體格局。
四、支撐鎮域高質量發展。圍繞“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優化鎮域產業發展格局,重點推動農產品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壯大特色現代農業,加快發展全域旅遊,實現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人為核心、以圩鎮為重要載體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統籌鎮域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需要,促進鎮域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麵、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提升圩鎮綜合承載能力和輻射帶動鄉村地區的能力,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更好滿足農民到圩鎮就業安家需求和圩鎮居民生產生活需要。
五、穩步推進鎮村規劃建設。發揮《規劃》對鎮村建設的引領作用,指引村莊規劃、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低效用地再開發、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相結合,優化村莊建設用地布局,強化提升鎮區綜合服務水平,增強中心村服務設施配建和輻射帶動周邊村莊的能力,不斷提升一般村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引導村莊分類發展,因地製宜編製“多規合一”實用型村莊規劃或村莊管控方案,支撐鄉村振興發展。
六、加強曆史文化保護傳承和城鄉特色風貌塑造。加強曆史文化保護傳承,加強中行石拱橋(中行圩橋)、味真草廬、良佘交通站遺址、中行古驛道等文物保護單位、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紅色革命遺址、南粵古驛道的保護利用力度。延續深厚的紅色文化、璀璨的名人文化、悠久的古驛道文化、濃鬱的客家民俗風情文化和優秀傳統技藝,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七、夯實基礎設施保障。以建設內聯外通“暢順鄉村”的交通網絡為目標,依托國道G206構建南北貫穿鎮域的外聯公路主線,推進平遠縣X966線中行吾良佘至筠竹公路改建工程、鹽布潭至圩鎮道路建設工程等重要交通線路,完善區域和城鄉綜合交通網絡布局。統籌保障水、電、氣、通信、環衛等各類市政基礎設施,確保城鎮生命線穩定運行。統籌各類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空間布局,加強人防、消防設施規劃建設,提高城鎮安全韌性。
八、提升自然資源保護利用水平。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約束,合理控製國土開發強度,全麵提升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複為主,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資源保護利用與修複,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科學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實施大河背水庫、中行河流域、廢棄礦山等生態修複,科學推進造林綠化工作,加強鎮域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布局,紮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實現資源利用最大化。
九、做好規劃實施管理和組織保障。平遠縣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多規合一”改革精神,堅持一張藍圖幹到底,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規劃》。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製,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統籌編製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提升國土空間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市自然資源局、平遠縣人民政府要會同有關方麵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評估。《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