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對梅州五華汕湛高速“10·3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複
來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時間:2024-03-07 12:27:10  瀏覽:-
字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對梅州五華汕湛高速“10·31”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複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對梅州五華汕湛高速“10·3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批複的請示》(梅市應急〔2024〕19號)收悉。經研究,同意梅州五華汕湛高速公路“10·3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提交的《梅州五華汕湛高速“10·3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現將有關事項批複如下:

  一、事故調查工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原則同意《報告》對該事故原因、性質的認定和對該事故的責任認定、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建議意見,以及《報告》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三、請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人民政府,揭陽市人民政府,梅州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汕湛分公司將此《報告》轉相關單位,並督促依法依規對相關企業進行處罰,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請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人民政府,揭陽市人民政府,梅州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汕湛分公司監督有關單位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抓緊落實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五、請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人民政府,揭陽市人民政府,梅州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汕湛分公司於2024年4月30日前將事故處罰、責任人處理,及相關整改落實情況函告梅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聯係人:劉秀蘭,電話:0753-2302613,傳真:0753-2298555,電子郵箱:mzyjgl@meizhou.gov.cn,郵寄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梅塘東路93號,郵政編碼:514071)。

  六、請梅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事故調查情況。


  附件:梅州五華汕湛高速“10·3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