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審批平遠縣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梅市自然資報〔2023〕379號)、《平遠縣人民政府關於申請平遠縣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請示》(平府報〔2023〕2號)及相關材料已通過審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有關規定,批複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請。同意你市將平遠縣石正鎮棉羊村橫坑經濟合作社,石正鎮坪湖村朝陽經濟合作社、坪湖村永紅經濟合作社、潭頭村崗子上經濟合作社、潭頭村塘背經濟合作社、潭頭村一隊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共4.9969公頃[其中:耕地0.8233公頃(含水田0.8233公頃),園地0.2677公頃,林地3.5090公頃,草地0.0588公頃,其他農用地0.338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並辦理征收為國有土地手續。同時使用平遠縣人民政府屬下的國有農用地0.5440公頃[其中:耕地0.3329公頃(含水田0.3329公頃),園地0.0018公頃,林地0.1845公頃,其他農用地0.024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上述土地(合計5.5409公頃)經完善相關手續後依照規劃安排作為平遠縣城鎮建設用地。
二、該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鎮建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該批次用地對應核銷耕地數量、水田規模和標準糧食產能指標(確認信息編號:440000202215883935),已落實占補平衡。
四、請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平遠縣人民政府及時依法組織實施征地,切實保障被征地群眾生活出路;平遠縣人民政府應依法發布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征土地。
五、請你市人民政府督促梅州市林業主管部門及時完善使用林地審核手續。未取得《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不得進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不得辦理土地供應手續。
六、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七、征地批後實施情況連同經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具體項目供地情況須按規定報備。
亚搏app下载安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