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對《梅州市梅縣區城東
片區控製性詳細規劃》《梅州市中心城區
鄉村建設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西陽
白宮部分鄉村用地)》的批複
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於批準〈梅州市梅縣區城東片區控製性詳細規劃〉〈梅州市中心城區鄉村建設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西陽白宮部分鄉村用地)〉的請示》(梅市自然資報〔2020〕361號)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鎮控製性詳細規劃編製審批辦法》(部令第7號),原則同意《梅州市梅縣區城東片區控製性詳細規劃》《梅州市中心城區鄉村建設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西陽白宮部分鄉村用地)》,請納入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中一並實施。執行過程中,如確需對規劃內容作出調整的,必須認真組織論證,按照規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二、依據《廣東省城市控製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上述控製性詳細規劃應當自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社會公告。
附件:
⒈梅州市梅縣區城東片區控製性詳細規劃
⒉梅州市中心城區鄉村建設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西陽白宮部分鄉村用地)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