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國務院批準,市人民政府決定征收梅縣區程江鎮大和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和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和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和村第十三股份經濟合作社,程江鎮大塘村第一組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五組(上)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六組(上)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六組(下)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七組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十三組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十五組股份經濟合作社,程江鎮橫崗村第一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二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四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五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八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九組股份經濟合作社、程江鎮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程江鎮橫崗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梅南鎮經濟聯合總社,梅南鎮藍田村七隊股份經濟合作社、藍田村八隊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藍田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梅南鎮龍崗村一隊股份經濟合作社、龍崗村三隊股份經濟合作社、龍崗村四隊股份經濟合作社、龍崗村五隊股份經濟合作社、龍崗村六隊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新塘村壩尾股份經濟合作社、新塘村黃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新塘村上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新塘村下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新塘村三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軒內村李坑塘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內村龍一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內村龍二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內村彭屋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內村葉屋窩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軒外村上一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外村上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軒中村大水路股份經濟合作社、軒中村高排甲股份經濟合作社、軒中村柯屋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成山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經濟聯合總社,佘江鎮徑心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三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四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五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六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七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八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九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二十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二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佘江鎮連江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連江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佘江鎮上墩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雙螺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雙螺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佘江鎮雙坪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雙坪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雙坪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雙溪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葉華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安和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安和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安美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安美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水車鎮白沙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白沙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水車鎮礤下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礤下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水車鎮經濟聯合總社,水車鎮居委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居委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居委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157.3971公頃,同時收回梅縣區人民政府位於梅縣區程江鎮、梅南鎮、佘江鎮、水車鎮地段的16.8194公頃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經依法批準的征地信息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批準用途:汕昆高速公路揭陽新亨至梅州佘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佘江段改擴建工程項目(梅縣段)。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縣區程江鎮大和村、大塘村、橫崗村,梅南鎮藍田村、龍崗村、新塘村、軒內村、軒中村、軒外村,佘江鎮成山村、徑心村、連江村、上墩村、雙螺村、雙坪村、雙溪村、葉華村,水車鎮居委、水車鎮安和村、安美村、白沙村、礤下村。[四至範圍詳見汕昆高速公路揭陽新亨至梅州佘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佘江段改擴建工程項目(梅縣段)勘測定界圖(SMGSGLMXD01—SMGSGLMXD07)]
三、被征收(收回)地類及麵積:梅縣區程江鎮大和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和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和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和村第十三股份經濟合作社,程江鎮大塘村第一組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五組(上)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六組(上)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六組(下)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七組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十三組股份經濟合作社、大塘村第十五組股份經濟合作社,程江鎮橫崗村第一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二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四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五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八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橫崗村第九組股份經濟合作社、程江鎮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程江鎮橫崗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梅南鎮經濟聯合總社,梅南鎮藍田村七隊股份經濟合作社、藍田村八隊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藍田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梅南鎮龍崗村一隊股份經濟合作社、龍崗村三隊股份經濟合作社、龍崗村四隊股份經濟合作社、龍崗村五隊股份經濟合作社、龍崗村六隊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新塘村壩尾股份經濟合作社、新塘村黃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新塘村上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新塘村下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新塘村三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軒內村李坑塘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內村龍一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內村龍二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內村彭屋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內村葉屋窩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軒外村上一股份經濟合作社、軒外村上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梅南鎮軒中村大水路股份經濟合作社、軒中村高排甲股份經濟合作社、軒中村柯屋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成山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山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經濟聯合總社,佘江鎮徑心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三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四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五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六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七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八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十九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二十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村第二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徑心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佘江鎮連江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連江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連江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佘江鎮上墩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雙螺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雙螺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雙螺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佘江鎮雙坪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雙坪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雙坪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雙溪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佘江鎮葉華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安和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安和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安美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安美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安美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水車鎮白沙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白沙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白沙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水車鎮礤下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礤下村第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礤下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水車鎮經濟聯合總社,水車鎮居委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居委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水車鎮居委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農用地共153.1874公頃[其中,耕地12.7742公頃、園地7.1528公頃、林地122.1579公頃、草地3.1960公頃、養殖水麵4.2379公頃、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麵)3.6686公頃],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3.1552公頃、未利用地1.0545公頃。梅縣區程江鎮、梅南鎮、佘江鎮、水車鎮地段的梅縣區人民政府屬下國有用地16.8194公頃。上述土地合計174.2165公頃。
四、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3〕13號)公告的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執行。
五、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村集體,農民農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費用支付給所有權人。征地補償費用在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自然資函〔2023〕544號征地批複向國務院申請行政複議。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止(共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
⒈自然資源部關於汕昆高速公路揭陽新亨至梅州佘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佘江段改擴建工程(梅州段)建設用地的批複(自然資函〔2023〕544號)
⒉汕昆高速公路揭陽新亨至梅州佘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佘江段改擴建工程項目(梅縣段)勘測定界圖(SMGSGLMXD01—SMGSGLMXD07)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