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收回梅州市梅西水庫管理局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及補償安置的公告
來源:本網  時間:2022-07-29 10:18:12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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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收回梅州市

梅西水庫管理局部分國有土地

使用權及補償安置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和《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加強國有農場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8〕202號)有關規定,為實施省道S242線梅縣區梅西至程江公路建設工程(西部旅遊快線)建設項目需要,經研究,決定收回梅州市梅西水庫管理局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為保障被收回土地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現將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範圍:涉及梅州市梅西水庫管理局(區)侯佘管理區、上官塘管理區(土地使用證號:梅西水庫國用〔2011〕第01號)的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麵積共21.1939公頃。(詳見《收回梅州市梅西水庫管理局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勘測定界圖局部1—局部4》)

  二、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現狀:收回國有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19.8310公頃、建設用地0.6376公頃、未利用地0.7253公頃,村民住宅(含廠房及棚房)共53座。

  三、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目的:用作省道S242線梅縣區梅西至程江公路建設工程(西部旅遊快線)建設項目用地。

  四、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含地上附著物及房屋)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依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加強國有農場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8〕202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補償標準擬參照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梅市府〔2021〕4號)執行;收回土地地上附著物、青苗等補償標準擬參照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梅縣區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通知》(梅縣區府〔2021〕14號)執行;收回土地上村民住宅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按《省道S242線梅縣區梅西至程江公路建設工程(西部旅遊快線)建設項目用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執行。

  五、社會保障:按照梅州市梅縣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於省道S242線梅縣區梅西至程江公路建設用地(西部旅遊快線)征地項目(梅西水庫管理局部分用地)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執行。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8月27日止(共30日)。在公示期滿之日起10日內,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相關權利人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梅州市梅西水庫管理局辦理補償登記。如被收回土地的相關權利人對《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限內向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西分局書麵提交(地址:梅縣區上官塘天湖街63號,聯係電話:0753—2640978)。

  特此公告。

  附件:

  ⒈關於省道S242線梅縣區梅西至程江公路建設用地(西部旅遊快線)征地項目(梅西水庫管理局部分用地)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⒉省道S242線梅縣區梅西至程江公路建設工程(西部旅遊快線)建設項目用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⒊收回梅州市梅西水庫管理局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勘測定界圖局部1—局部4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