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為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範圍: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黃坑村,三角鎮東升村、龍上村、泮坑村、上坪村,西陽鎮申渡村、北聯村、雙黃村。[詳見龍岩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用地勘測定界圖(一)(二)(三)]
二、征收土地現狀: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黃坑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黃坑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三角鎮東升村第3股份經濟合作社、東升村第4股份經濟合作社、東升村第9股份經濟合作社、東升村第10股份經濟合作社、東升村第11股份經濟合作社、東升村第12股份經濟合作社、東升村第17股份經濟合作社、東升村第18股份經濟合作社,龍上村第13股份經濟合作社、龍上村第1股份經濟合作社、龍上村第2股份經濟合作社、龍上村第3股份經濟合作社、龍上村第7股份經濟合作社,泮坑村第1股份經濟合作社、泮坑村第2股份經濟合作社、泮坑村第3股份經濟合作社、泮坑村第4股份經濟合作社、三角鎮泮坑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上坪村第17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坪村第13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坪村第14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坪村第15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坪村第9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坪村第16-1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坪村16-2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坪村16-3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坪村16-4股份經濟合作社、三角鎮上坪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西陽鎮申渡村申坑股份經濟合作社,北聯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北聯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雙黃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雙黃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24.9088公頃,其中農用地24.2082公頃[耕地4.2200公頃(含水田2.3808公頃)、園地5.8427公頃、林地8.9281公頃、草地0.5889公頃、其他農用地4.6285公頃],建設用地0.7006公頃,房屋共53座。
三、征收目的:用於龍岩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項目。
四、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梅市府〔2024〕1號)執行;征收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梅市自然資〔2024〕2號)執行;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標準按照《龍岩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方案》執行。
五、社會保障:按照《梅州市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龍岩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梅區人社函〔2024〕25號)文件執行。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共30日)。請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人民政府(電話:0753-2884318)、三角鎮人民政府(電話:0753-2315399)、金山街道辦事處(電話:0753-2335903)辦理補償登記。如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內向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31號,電話:0753-2119812)書麵提交。
特此公告。
附件:
⒈龍岩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用地勘測定界圖(一)(二)(三)
⒉關於龍岩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梅區人社函〔2024〕25號)
⒊龍岩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費用情況表
⒋龍岩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方案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