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來源:本網  時間:2022-10-17 11:22:07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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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為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範圍: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周溪村、黃坑村、龍豐村,西陽鎮羅樂村、申渡村,三角鎮東升村,城北鎮銀營村、塔下村、三村村、紮下村、上村村、新田村。[詳見新建瑞金至梅州鐵路(廣東段)項目(梅江區段)勘測定界圖(局部1)(RMTLMJQD01)—(局部8)(RMTLMJQD08)]

  二、征收土地現狀: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上村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上村村股份經濟聯合社,城北鎮新田村第2-1股份經濟合作社、第2-2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新田股份經濟聯合社,城北鎮紮下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城北鎮三村村樓下股份經濟合作社、蛇洋股份經濟合作社、新樓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園股份經濟合作社、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竹義股份經濟合作社、下窩股份經濟合作社,城北鎮塔下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城北鎮銀營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第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西陽鎮羅樂村上羅股份經濟合作社,西陽鎮申渡村申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三角鎮東升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金山街道黃坑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周溪股份經濟聯合社,金山街道龍豐村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39.1214公頃(耕地1.6219公頃、園地4.8482公頃、林地31.4743公頃、草地0.1238公頃、養殖水麵0.4878公頃、其他農用地0.5271公頃、建設用地0.0322公頃、未利用地0.0061公頃),村民住宅共24座。

  三、征收目的:交通運輸用地。

  四、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按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梅市府〔2021〕4號)執行;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補償標準暫按《梅州市自然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梅市自然資〔2019〕37號)執行,待梅江區新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公布後落實差額。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村民住宅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按《新建瑞金至梅州鐵路(廣東段)項目(梅江區段)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於補償實施方案》執行。

  五、社會保障:按照梅州市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新建瑞金至梅州鐵路(廣東段)項目(梅江區段)征地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梅區人社函〔2022〕48號)執行。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10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共30日)。請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證明材料,到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西陽鎮、三角鎮人民政府以及金山街道辦事處對應的征地工作組辦理補償登記。如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內向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人民政府(電話:0753-2362699)、西陽鎮人民政府(電話:0753-2884318)、三角鎮人民政府(電話:0753-2315399),金山街道辦事處(電話:0753-2335903)書麵提交。

  特此公告。

  附件:

  ⒈新建瑞金至梅州鐵路(廣東段)項目(梅江區段)勘測定界圖(局部1)(RMTLMJQD01)、(局部2)(RMTLMJQD02)、(局部3)(RMTLMJQD03)、(局部4)(RMTLMJQD04)、(局部5)(RMTLMJQD05)、(局部6)(RMTLMJQD06)、(局部7)(RMTLMJQD07)、(局部8)(RMTLMJQD08)

  ⒉《關於新建瑞金至梅州鐵路(廣東段)項目(梅江區段)征地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梅區人社函〔2022〕48號)

  ⒊《新建瑞金至梅州鐵路(廣東段)項目(梅江區段)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於補償實施方案》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