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中央財政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4-12-27 16:56:4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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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下達中央財政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4]115號),現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預算721萬元(具體金額詳見附件1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達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算,用於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含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浪乞討兒童的應急處置、救助幫扶、監護支持、精神關愛等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支出)、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困難家庭中的和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請你單位按照《財政部 民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3]88號)有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統籌使用中央補助資金,加大結轉結餘資金消化力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此款收入列入2024年度“轉移性收入-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社會保障和就業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1100248 )”科目,支出分別列支出功能科目“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類下相對應的社會福利、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款級及對應的各有關項級科目。

  四、此次下達資金為中央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O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同時,在指標係統中錄入,並導入直達資金監控係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五、下達資金為“三保”資金,資金標識為“A0302-困難群眾救助”,此標識貫穿項目入庫、預算編製、預算執行和資金撥付全過程,且保持不變。請按規定接收上級下達的轉移支付項目,在一體化係統中及時下達包含“三保”標識的指標,不得隨意增加、刪減和修改。

  六、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全麵實施“三保”資金專戶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財預[2022]52號)等有關製度規定,本次下達資金納入“三保”資金專戶管理,通過固定性補助方式逐月劃撥至“三保”資金專戶。請嚴格專戶資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擠占專戶資金。

  七、請財政部門會同民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切實做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加強資金撥付的時效性、公開性、透明度,將資金按月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要按照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詳見附件2),切實做好區域內預算績效監控管理工作,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2: 2024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明細表、績效目標表.xls

  梅州市財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