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均衡預算執行進度,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23年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科教〔2022〕207號),現提前下達2023年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資金168萬元(具體詳見附件),該資金支出列2023年“2050305 高等職業教育”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撥付使用。在年度執行中,將按照資金分配辦法據實清算和調整,多退少補。
二、請你單位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 號)、《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辦教〔2021〕72 號)要求,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學生資助精準化水平,做到應助盡助,更好地落實學生資助政策。
三、請你單位嚴格按照《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 號)和《廣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粵財規〔2021〕1 號)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四、請你單位嚴格落實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五、學生資助資金為直達資金,請加強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各個環節管理,保持直達資金標識不變。同時,請你單位在發放學生資助資金後,填列相應的資助名單信息,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附件:附件.xls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