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財教〔2020〕121號
關於提前下達2021年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有關縣(區)財政局:
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均衡預算執行進度,按照預算管理規定,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21年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科教〔2020〕290號),現提前下達2021年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資金共711萬元(具體金額、明細見附件1、2,績效目標見附件3),其中中央資金602萬元,省級資金109萬元。上述資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關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盡快將本次提前下達資金分配撥付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應將上級財政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全額編入本級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製的完整性。
二、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義務教育階段少數民族地區寄宿製民族班學生生活費補助和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學生生活費補助3項資助政策,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其中一項補助。獲得補助後,不再重複享受省財政設立的其他同類專項資助。
三、2021年省財政將根據政策和人數再次核定各市(縣、區)該項資金全年預算,並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據實調整經費預算。
四、請各縣(市、區)加強財政資金的績效管理,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結合省和本地區對財政績效管理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項目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管理各環節工作,確保資金發揮績效。
附件:財教121-附件.xls
梅州市財政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