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部獲悉,為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務和保障體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從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以獎代補等四方麵給予支持。
財政部為此專門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有效期三年,旨在綜合運用業務獎勵、費用補貼、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金融機構以及社會資金支持普惠金融發展,保障農民、小微企業、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享受到基礎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