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七屆人大常委會
第十八次會議文件(7)
梅市府案〔2018〕3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2018年
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議案
梅州市人大常委會:
今年以來,市級財政根據《預算法》要求,不斷規範和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市七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年初預算。在預算執行中,由於省財政增加對我市卷煙消費稅政策調整市際結算補助收入、新增債券資金以及2017年項目資金結餘結轉,引起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增加,必須相應調整增加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支出。同時,由於不可預見的原因,擬對2018年年初預算及2016年新增債券資金安排的部分項目進行調整。具體調整方案如下:
一、關於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安排使用情況
(一)省下達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情況。
2018年,省下達我市新增債券額度34億元(一般債券26億元、專項債券8億元),其中:省直接安排四個省直管縣10.8億元(一般債券9.8億元、專項債券1億元),市本級及四個非省直管縣23.2億元(一般債券16.2億元、土地儲備專項債券7億元)。根據上級有關地方政府債券使用管理規定,結合各縣(區)債務狀況以及項目建設需求情況,擬將省下達市本級及四個非省直管縣的債券額度23.2億元分配給市本級9.5億元(一般債券6億元、土地儲備專項債券3.5億元)、梅江區2.2億元(一般債券)、梅縣區6億元(一般債券4億元、土地儲備專項債券2億元)、蕉嶺縣3.5億元(一般債券2億元、土地儲備專項債券1.5億元)、平遠縣2億元(一般債券)。
(二)市本級新增地方政府債券9.5億元分配方案。
1.一般債券6億元擬安排如下省定重點項目。
(1)廣東梅興華豐產業集聚帶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設國道G206線梅城至佘江段改線工程(梅佘快速)3.7億元;
(2)梅州市中醫醫院(田家炳醫院)門診綜合大樓工程1.3億元;
(3)梅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整體搬遷費用0.7億元;
(4)芹洋棚戶區改造內環路配套設施建設項目0.3億元。
2.專項債券3.5億元擬安排項目。
擬安排用於梅江區西郊新峰路建設項目土地房屋征拆費用3.5億元。
(三)市本級新增地方政府債券9.5億元賬務處理。
根據相關規定,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債券6億元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安排的支出相應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專項債券3.5億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安排的支出相應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二、2018年度市本級預算總收入和總支出調整情況
(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和總支出方麵。
1.新增省級補助收入1689萬元。2018年省財政通過批複2017年決算增加我市2017年卷煙消費稅政策調整市際結算補助收入5249萬元,結合實際支出需要,本次先安排支出1689萬元,擬用於2018年年初預算應列未列預算部分項目,相應調增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和總支出1689萬元。
2.2017年項目資金結轉326萬元。結轉2017年市地稅局“三代”手續費326萬元,擬全部安排用於市稅務局“三代”手續費,相應調增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和總支出326萬元。
3.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轉貸資金60000萬元。2018年安排市本級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債券60000萬元,擬全部用於市本級省定重點項目,相應調增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和總支出60000萬元。
綜合以上情況,2018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和總支出均相應調增62015萬元,即由634147萬元調整為696162萬元。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和總支出方麵。
2018年安排市本級的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35000萬元,擬全部用於梅江區西郊新峰路至205國道(環市西路)項目建設土地房屋征拆費用,相應調增2018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35000萬,即由586633萬元調整為621633萬元。
三、2018年年初預算部分項目調整情況
由於不可預見的原因,擬對2018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部分項目進行調整,主要涉及到三個方麵:一是年初無法細分到部門和下級的預算項目;二是部分項目的科目和用途之間的調整;三是市本級支出和轉移性支出項目之間的相互調整。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調整71項共約2198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調整7項共約14394萬元。
四、2016年新增債券資金使用安排計劃第三次調整情況
2016年省安排我市市本級新增債券資金320700萬元,使用安排計劃和兩次調整方案均報市政府同意並經市人大常委會批準。為更加規範新增債券資金的使用,結合項目實際用途,擬對2016年新增債券資金使用安排計劃再次進行調整,取消項目16項,合計調減支出5,551萬元,收回資金的具體分配情況另行上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廣東省預算審批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2018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請審議。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