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級財政第二次預算調整方案
來源:本網  時間:2024-12-06 10:20:3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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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來,市級嚴格執行市八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年初預算和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預算調整方案。在預算執行中,由於新增加省下達的債券資金和上年結轉收入,擬相應安排支出。同時,因受土地交易市場低迷等因素影響,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計比年初預算減收,連帶影響調入到一般公共預算資金規模,造成預算總收支變動,按照《預算法》規定應進行預算調整。結合預算收支變動情況,市財政局編製了《2024年市級財政第二次預算調整方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省下達2024年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及其分配情況

  (一)第2、3批地方政府新增債券限額及分配情況。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限額的通知》(粵財債〔2024〕42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4年第3批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限額的通知》(粵財債〔2024〕68號)精神,省下達我市2024年新增債券額度102.6億元,其中:第1批下達66億元(一般債券5億元,專項債券61億元),已納入第一次預算調整方案,並經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查批準;第2批下達25.6億元(一般債券6.6億元,專項債券19億元),第3批下達11億元(專項債券11億元)共計36.6億元,納入本次預算調整方案。

  按照新增債券使用規定,新增債券額度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分配:一是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安排的項目全部按省要求從2024年上報財政部的一般債券項目清單和經國家兩部委同時審核通過的專項債券項目清單中安排;二是優先保障安排重點的在建、續建項目,全部債券資金用於落實保障“百千萬工程”相關任務;三是充分考慮防範債務風險原則,結合各級債務風險和財力水平等因素,嚴格控製風險較高地區新增債務。根據新增債券資金分配原則,2024年第2、3批新增債券額度36.6億元分配情況如下(詳見附表1):

  市本級1億元,均為一般債券,安排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

  梅江區5.3億元,其中:一般債券0.8億元,專項債券4.5億元;

  梅縣區7.35億元,其中:一般債券2億元,專項債券5.35億元;

  興寧市4億元,均為專項債券;

  平遠縣4.2億元,均為專項債券;

  蕉嶺縣6億元,其中:一般債券1億元,專項債券5億元;

  大埔縣1.6億元,其中:一般債券0.8億元,專項債券0.8億元;

  豐順縣2.55億元,均為專項債券;

  五華縣4.6億元,其中:一般債券1億元,專項債券3.6億元。

  (二)地方政府債務結存限額及分配情況。

  根據省財政廳有關通知精神,省統籌分配下達我市政府債務結存限額20.5億元(一般債券15.5億元,專項債券5億元),用於發行再融資債券。

  根據省有關要求,地方政府債務結存限額用於發行的再融資債券,各級應優先用於置換騰出財力保障財政平穩運行以及減輕曆史包袱問題。結合我市各級符合發行再融資債券條件的項目、財政運行狀況以及棚戶區改造和存量PPP等項目情況,擬定了我市地方政府債務結存限額分配方案,具體情況如下(詳見附表2):

  市本級9.9億元,其中:一般債券5.6億元,專項債券4.3億元;

  梅江區0.75億元,均為一般債券;

  梅縣區1.65億元,均為一般債券;

  興寧市2.7億元,其中:一般債券2.4億元,專項債券0.3億元;

  平遠縣0.6億元,其中:一般債券0.5億元,專項債券0.1億元;

  蕉嶺縣0.5億元,均為一般債券;

  大埔縣1.1億元,其中:一般債券1億元,專項債券0.1億元;

  豐順縣0.8億元,均為一般債券;

  五華縣2.5億元,其中:一般債券2.3億元,專項債券0.2億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收支調整情況

  (一)收入預算調整。

  2024年,由於增加了債券資金,加上國有土地出讓收入預計出現短收,影響調入到一般公共預算資金,致使預算總收支發生變動,需進行預算調整。調整後,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由第一次調整後的140.55億元調整為145.67億元,調增5.12億元(詳見附表3)。其中:

  1.調增債務轉貸收入6.6億元,主要是增加了新增債券1億元、地方政府債務結存限額發行的再融資債券5.6億元。

  2.調增上年結轉收入0.12億元,主要是增加了高新區上年結轉收入。

  3.調減調入資金1.6億元,主要是國有土地出讓收入預計短收3億元,影響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到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減少1.6億元,由7.73億元調整為6.13億元。

  (二)支出預算調整。

  根據預算收入變動情況,相應調整預算支出。202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由第一次預算調整後的140.55億元調整為145.67億元,調增5.12億元(詳見附表4)。其中:

  1.調增項目支出6.72億元,主要是調增了新增債券安排棚戶區改造項目支出1億元、地方政府債務結存限額發行的再融資債券安排的支出5.6億元、高新區上年結轉收入安排的園區項目支出0.12億元。

  2.調減項目支出1.6億元,主要是壓減了部分年初預算項目支出。

  3.調劑部分項目。主要是在預算執行中,結合項目具體實施情況進行調整。調整後,教育、科技、文化、社保、衛生、農林水等6項重點支出均略有增加。

  4.“三公”經費調整。2024年,由於機構改革撤並和新設立了一批部門,加上部分新增的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明確要求需用於車輛購置等原因,在保持2024年市級“三公”經費年初預算數不變的前提下,結合部門實際,對“三公”經費支出結構進行了調整。調整後市級“三公”經費仍為506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持平(詳見附表5)。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調整情況

  (一)收入預算調整。

  2024年,由於增加了債券資金,加上國有土地出讓收入預計短收,影響預算總收支發生變動,需進行預算調整。調整後,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由年初預算的12.34億元調整為13.7億元,調增1.36億元(詳見附表6)。其中:

  1.調增債務轉貸收入4.3億元,主要是增加了地方政府債務結存限額發行的再融資債券。

  2.調增上年結轉收入0.08億元,主要是增加了高新區上年結轉收入。

  3.調減政府性基金收入3.02億元,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減少3億元,由年初預算的8.87億元調整為5.87億元;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減少0.02億元。

  (二)支出預算調整。

  根據預算收入變動情況,相應調整預算支出。2024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支出由年初預算12.34億元調整為13.7億元,調增1.36億元(詳見附表7)。其中:

  1.調增項目支出4.45億元,主要是增加了地方政府債務結存限額發行的再融資債券安排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支出4.3億元、高新區上年結轉收入安排的園區項目支出0.15億元。

  2.調減項目支出3.09億元,主要是壓減了部分年初預算項目支出。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調整情況

  2024年市級社會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收入91.65億元,比年初預算96.17億元調減4.52億元,減少4.70%。市級社會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支出84.30億元,比年初預算88.71億元調減4.41億元,減少4.98%。預計調整後當年結餘7.35億元,滾存結餘70.80億元(詳見附表8、9、10)。調整項目包括:

  (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收入27億元,比年初預算27.08億元調減0.08億元,減少0.3%。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支出23.41億元,比年初預算22.27億元調增1.14億元,增加5.14%,主要是個人賬戶待遇支出增加。預計調整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結餘3.59億元,滾存結餘35.84億元。

  (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收入19.98億元,比年初預算19.43億元調增0.55億元,增加2.8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支出18.82億元,比年初預算18.18億元調增0.64億元, 增加3.52%。預計調整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年結餘1.16億元,滾存結餘19.09億元。

  (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收入36.6億元,比年初預算37.77億元調減1.17億元,減少3.1%。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支出33.89億元,比年初預算37.3億元調減3.41億元,減少9.15%,主要是調整了定點醫療機構月結預付方式,待下年進行清算。預計調整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結餘2.72億元,滾存結餘15.52億元。

  (四)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收入8.07億元,比年初預算11.89億元調減3.82億元,減少32.1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調整後預算總支出8.18億元,比年初預算10.97億元調減2.79億元,減少25.43%,主要是省尚未出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改革過渡期結束後的新辦法,年初預計新辦法出台後將增加的財政補助收入與待遇支出相應核減。預計調整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年結餘-0.1億元,滾存結餘0.34億元。


  附:關於印發《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批準2024年市級財政第二次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的通知.pdf

              2024年市級財政第2次預算調整附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