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練海林)日前,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梅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實施細則》已正式印發。下月起,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二合一”以後,包括資金籌集、申請審核、輪候分配、後期管理等都將一體化。
平行機製存在資源浪費
並軌之前,廉租房主要針對具有城鎮戶籍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而公租房主要是針對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含新引進高素質人才)和城鎮穩定職業異地務工人員等。 廉租房與公租房平行運行機製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由於保障群體不完全一樣,需要分別申請、排隊,導致群眾申請不便。二是出現了保障房與保障對象不相匹配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資源閑置浪費。
“打個比方,一個原本住著廉租房的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因為家庭收入增加等情況的變化,這個家庭已經不屬於廉租房保障對象,但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如果按照此前平行運行機製,這個家庭需退出原廉租房保障後,再經過申請、輪候、分配新的公租房保障,這個輪候時間少則幾個月,多則幾年,給百姓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負責人解釋。
實行政府定價動態調整
根據《細則》,並軌運行後,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實行政府定價機製,動態調整,其標準原則上按照低於同地段、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確定。根據保障對象的經濟收入和租賃房屋狀況,實行差別化計算租金。 具體為: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房屋租金,按照市場租金10%比例確定;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其家庭人均收入按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150%劃定,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築麵積低於13平方米)房屋租金,按照市場租金50%比例確定;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其家庭人均收入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確定,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築麵積低於13平方米)房屋租金,按照市場租金70%確定;新就業無房職工(含新引進高素質人才)、城鎮穩定就業異地務工人員房屋租金,按照市場租金80%比例確定。60周歲以上且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無收入或者具有低保資格的孤寡老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可免交租金。
並軌後將極大方便群眾
市住建部門表示,並軌運行後,不管是此前的公租房保障對象還是廉租房保障對象,都統一申請、審核、輪候分配。保障對象不必因為家庭收入變化等原因退出廉租房保障後再次申請公租房保障,而是可以通過動態調整租金,進行“檔次”轉變,不必重複申請和來回退換房。對於主管部門而言,並軌運行整合了原有的管理資源,建立統一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準入程序,可節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此外,為了方便並軌運行開展,總的思路是采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明確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管貨幣補貼還是實物保障,仍按照原標準享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