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7時56分,平遠縣八尺鎮八尺村大彎裏彎道路段(206國道2095KM+380M)發生一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總計約1萬元(不含賠償費和喪葬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4月4日,梅州市政府批準成立了平遠縣“4·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溫勇登擔任。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負責查清事故情況,堅持調查和整改並重。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到相關單位調查取證和了解情況,查閱技術鑒定材料、管理台賬等有關資料,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一、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和救援情況
(一)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2019年4月2日8時4分,平遠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群眾電話報案,在206國道平遠縣八尺鎮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接警後,平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八中隊值班民警即趕赴事故現場,當民警到達事故現場,初步了解到是一輛白色小型轎車與一輛紅色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現場路麵上躺著2人,道路西側路外躺著1人,3人均傷情嚴重,於是立即向大隊領導報告。平遠縣公安交警大隊隨即啟動相關應急機製,分別向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了事故情況。
(二)應急救援情況
事故發生後,副省長、公安廳廳長李春生同誌、省公安廳副廳長孫太平同誌,市委書記陳敏同誌、市長張愛軍同誌,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遠青同誌和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寧惠軍同誌分別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做好死者家屬的安撫和善後工作,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李昌龍同誌率市公安交警、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趕赴平遠,現場指導事故調查、善後處理工作;省公安廳交管局副處長王惠棠同誌帶隊到平遠縣指導事故處置工作。平遠縣委、縣政府啟動應急預案,成立事故調查善後處置工作小組,開展相關工作。
(三)事故善後工作
事發當天,平遠縣政府成立平遠縣“4·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副縣長陳遠航同誌,副組長為副縣長兼公安局長張善波同誌,成員有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調查組、善後安撫組、與情管控組、維穩防控組、應急處突組和隱患排查七個組分別開展工作,目前,受害人家屬均情緒穩定,事故善後處理工作有序進行中。
二、事故相關情況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1、鄺華裕,男,24歲,廣東省平遠縣差幹鎮加豐村洋坑人,通力電梯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的維保技工,持有準駕車型為“C1”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2018-4-20,實習期至2019-4-19,經查詢,當事人鄺華裕無交通違法、扣分和交通事故信息記錄。在事故中駕駛粵MMA672小型轎車,車內未乘坐其他人員,其本人在事故中未受傷。
2、肖九慶,男,50歲,廣東省平遠縣八尺鎮八尺村下寨人,在家務農,持有準駕車型為“E”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2006-1-11,有效期至2022-1-11,經查詢,當事人肖九慶事發前三年內無交通違法、扣分和交通事故信息記錄。在事故中駕駛粵MX9631普通二輪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後座搭乘賴小春和謝秀蘭,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3、賴小春(肖九慶妻子),女,49歲,廣東省平遠縣八尺鎮八尺村下寨人。在事故中乘坐肖九慶駕駛的粵MX9631普通二輪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4、謝秀蘭,女,54歲,廣東省平遠縣八尺鎮鳳頭村茶盤下人。在事故中乘坐肖九慶駕駛的粵MX9631普通二輪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當場死亡。
(二)肇事車輛的基本情況
1、粵MMA672小型轎車
登記所有人是鄺華裕,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品牌型號:東風日產牌DFL7160VBNH2,發動機號碼416116G,車輛識別代號LGBH52E04KY626592,注冊和發證日期為2019-2-20。核定載5人,肇事時乘坐駕駛員1人。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遠支公司購有交強險(保單號PDZA201944140000010624)和商業險(保單號PDAA201944140000009764),其中,第三者責任險100萬。經查詢,該車在事發前無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信息記錄。
2、粵MX9631普通二輪摩托車
登記所有人是肖九慶,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品牌型號:速卡迪牌SK125-2,發動機號碼A5061748,車輛識別代號LP6PCJ3B9A0303098,初次登記日期2011-2-22。檢驗有效期止2013-2-28,已達到報廢標準。保險有效期止2012-2-22。核定載2人。經查詢,該車在事發前三年內無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信息記錄。
(三)死亡人員情況
1、駕駛員肖九慶,男,50歲,廣東省平遠縣八尺鎮八尺村下寨人。
2、乘坐人賴小春(肖九慶妻子),女,49歲,廣東省平遠縣八尺鎮八尺村下寨人。
3、乘坐人謝秀蘭,女,54歲,廣東省平遠縣八尺鎮鳳頭村茶盤下人。
(四)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經調查認定,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總計約1萬元(不含賠償費和喪葬費)。
(五)事故現場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現場位於206國道2095KM+380M平遠縣八尺鎮八尺村大彎裏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平遠縣城,北往江西省尋烏縣南橋鎮,東側路肩外臨水,路肩處設有鋼護欄,西側為山體,路肩與山體間設有寬0.58米的水溝。道路全寬12.90米,劃有道路中心線和機動車道邊緣線,單向一條機動車道,其中,機動車道寬4.25米,道路兩邊非機動車、行人混合道寬1.53米。事發地點為連續彎路處,水泥路麵,路麵平坦、幹燥。天氣:陰天。
三、事故現場的勘查記錄和相關檢驗鑒定情況
(一)肇事車輛的現場停止位置
1.粵MMA672小型轎車停於道路西側路邊上,右前輪已駛出有效路麵0.37米,右後輪距道路西側路緣2.15米;左前、後輪分別距道路西側路緣0.15米和2.65米。
2.粵MX9631二輪摩托車掉落至粵MMA672小型轎車北端的道路西側水溝裏,車頭朝北,摩托車後輪軸心距轎車右前輪9.50米。二輪摩托車前、後輪分別距道路西側路緣0.93米和0.86米。
(二)地麵痕跡
在現場小型轎車的南端距道路西側路緣1.85米處開始,往北至現場二輪摩托車位置間形成一條弧長為13.70米的摩托車刮地痕,起點至小型轎車左前輪6.45米。
(三)人體痕跡
現場分別有三處血跡。1、轎車左前車門下的血跡為穿軍鞋女性受害者流出,麵積0.45×0.20平方米;2、轎車右後側北端處血跡為另一名女性受害者流出,麵積0.40×0.50平方米;3、轎車右前方北端路外水溝牆頂的山腳下血跡為男性受害者流出,麵積0.70×0.35平方米。
(四)散落物分布情況
二輪摩托車刮痕起點往南6.30米處可見有轎車白色漆片,該漆片距西側路緣3.50米。該漆片起,往北至二輪摩托車位置範圍的西側路麵及路肩上,分布有大量的轎車和摩托車的碎片。
(五)肇事駕駛員的乙醇和常見毒品的檢驗鑒定
1.粵MMA672小型轎車駕駛員鄺華裕,在事故現場用酒精測試儀進行吹氣測試的結果為“0mg/100ml”;隨後還抽取了鄺華裕血樣送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進行血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未檢出乙醇成分”;提取尿樣進行常見毒品成分檢驗,結果均呈“陰性”。
2.粵MX9631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肖九慶,因其在事故中受傷後死亡,無法進行吹氣測試,經屍檢中抽取心血送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進行血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未檢出乙醇成分”。
(六)肇事車輛的檢驗鑒定
1.碰撞受損痕跡:(1)粵MMA672小型轎車的車頭中間部置與二輪摩托車發生正麵碰撞,碰撞部位致保險杠往裏凹陷變形、引擎蓋往裏凹陷變形並向上彈起;保險杠左側部位及左前輪因與道路西側水溝牆體碰撞,致左前角部位嚴重受損、左前輪胎爆裂;前檔風玻璃中間位置被撞擊形成直徑為14.5厘米的圓洞,周邊震裂;前座駕、乘位置的安全氣囊均已打開。(2)粵MX9631普通二輪摩托車的前輪從車體中脫落,前減震斷裂,儀表總成損壞脫落,油箱上麵及側麵很裏凹陷變形。
2.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經委托平遠縣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進行檢驗鑒定,肇事雙方車輛的檢測結果:(1)因受檢車輛在事故中嚴重受損,無法進行動態檢測;(2)人工檢測結果判定為肇事雙方車輛外觀均不合格。
3.肇事車輛行駛速度的檢驗鑒定。肇事車輛碰撞前的行駛速度,經委托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結果:因事故現場無視頻,根據平遠交警大隊提供的鑒定材料,不足以進行準確分析計算,不能作出鑒定意見,故終止鑒定。
(七)屍體法醫學死亡原因的檢驗鑒定
1.死者肖九慶屍體:經委托平遠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檢驗鑒定,結果為死者肖九慶檢見與接觸麵積較大的鈍性物體重力撞擊致重度顱腦損傷合並血氣胸死亡的屍體征象。
2.死者賴小春屍體:經委托平遠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檢驗鑒定,結果為死者賴小春檢見與接觸麵積較大的鈍性物體重力撞擊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的屍體征象。
3.死者謝秀蘭屍體:經委托平遠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檢驗鑒定,結果為死者謝秀蘭檢見與接觸麵積較大的鈍性物體重力撞擊致重度顱腦損傷合並血氣胸死亡的屍體征象。
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1.鄺華裕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且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致車輛偏離正常行駛方向,越過道路中心線駛至道路左側路麵,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過錯。
2.肖九慶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二輪摩托車,超載,駕、乘人員3人均未戴安全頭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過錯。
3.謝秀蘭、賴小春無造成事故的原因。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有關規定,確定當事人責任如下:鄺華裕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肖九慶負事故的次要責任;賴小春無責任;謝秀蘭無責任。
五、事故的原因、暴露出的問題和事故性質認定
(一)直接原因
鄺華裕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且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致車輛偏離正常行駛方向,越過道路中心線駛至道路左側路麵。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二)同方向隻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裏,公路為每小時70公裏。”的規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肖九慶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二輪摩托車,超載,駕、乘人員3人均未戴安全頭盔,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第三款“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兩輪摩托車隻允許在後座位置搭載一人,但不得搭載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第二款“摩托車行駛時,駕駛人以及乘坐人員應當配戴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安全頭盔,並係扣牢固。駕駛人應當督促乘坐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頭盔,不行在乘坐人員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頭盔的情況下駕駛摩托車。”的規定,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暴露出的問題
1.平遠縣八尺鎮政府。嚴格執行落實《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不實,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對轄區內機動車“一車一檔、一人一檔”全麵摸排造冊和對機動車駕駛員勸導、道路交通宣傳教育等工作做得不夠,效果不明顯。
2.平遠縣公安交警大隊。組織依法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和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力度不夠,道路交通專項治理不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落實不夠到位。
3.平遠縣公安交警大隊八尺中隊。依法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不力,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落實不夠到位。
(四)事故責任認定
事故調查組認定,平遠縣“4•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非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六、對有關責任人員處理和單位問責建議
(一)追究責任人員建議
1.鄺華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建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吊銷其的機動車輛駕駛證。
2. 肖九慶在事故中已經死亡,建議公安交警部門依法注銷其的機動車輛駕駛證。
(二)單位問責建議
1. 建議平遠縣八尺鎮政府向平遠縣政府做出深刻檢查,縣政府掛點聯係領導對八尺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道路交通的負責人進行約談。
2. 建議平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向縣公安局做出深刻檢查,分管交警的局領導按照有關規定對交警大隊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3.建議平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八尺中隊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做出深刻檢查,大隊主要領導按照有關規定對中隊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七、事故防範措施
平遠縣政府要認真總結並吸取這起事故的慘痛教訓,針對涉及摩托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開展道路交通整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強化責任擔當壓實安全生產責任
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由當地政府主要領導人擔任第一召集人,負責推動落實轄區內道路交通治理具體機製、責任人員、經費保障。加強監管,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落實“兩站兩員”實現實體化運作
縣、鎮黨委政府要建立完善“兩站兩員”領導體係,建立新型農村交通安全力量體係,縣公安交警大隊要形成機製定期向鄉鎮和村通報本轄區內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情況,鎮和村要摸清轄區內機動車、駕駛人底數,製訂台賬清單,針對性地製定節假日、趕集趕圩、紅白喜事和周末巡查勸導方案,及時勸導輕微違法行為,對不聽勸導,經常存在交通違法行為單位和個人要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門彙報,形成公安交警、鎮和村信息互聯,對個別嚴重違法單位和個人要將有關信息報送征信管理、保險監管部門,與個人和企業征信相結合。
(三)堅決整治摩托車等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嚴格治超聯合執法,加大超載超限違法行為整治,嚴厲查處企業單位和個人違法行為。製定切合本地實際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方案,從嚴整治無牌無證、超載超速、不戴安全頭盔等行為。健全長效治理機製,特別是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安保期間,從嚴打擊機動車酒駕醉駕違法違規行為。
(四)全麵開展道路交通隱患排查治理
縣、鎮政府要強化道路安全管理,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一隱患一方案”要求,配套安全隱患整改資金,保證治理率100%。針對重點車輛、運輸企業、貨源企業和重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間、責任、資金、措施和預案“五落實”。落實“兩站兩員”工作經費,完成“平安村口”五個一建設工程。
(五)強化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
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利用農村、社區、學校、執法窗口、客運場所等宣傳陣地,加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和摩托車“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相關安全知識宣傳,開展“禮讓行人”、“學生安全路”係列主題宣傳活動,推進曝光警示工作,運用智慧城市“人麵識別”技術,定期通過新聞媒體、戶外大屏、廣告屏、提示板等集中曝光一批未按規定讓行、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公告一批終生禁駕名單,曝光一批主體責任不落實的運輸企業,增強交通參與人遵章守法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