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13時31分,豐順縣湯坑鎮湯坑路三門凹交通信號燈交叉路口路段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萬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1月10日,梅州市政府批準成立了梅州市“1·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溫勇登擔任。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負責查清事故情況,堅持調查和整改並重。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到相關單位調查取證和了解情況,查閱詢問筆錄、技術鑒定材料、管理台賬等有關資料,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一、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和救援情況
(一)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2019年1月3日中午,王明珠駕駛懸掛粵V83856號牌自卸大貨車,(空車,未搭載貨物),從湯坑鎮進華路經獅山路與三門凹交通信號燈交叉路口右轉彎往段橋方向行駛,13時31分在右轉彎時與同向右側黃文芳駕駛搭載劉怡馨、劉怡靜(3人係母女)的無號牌二輪普通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黃文芳、劉怡馨、劉怡靜當場死亡,無號牌二輪普通摩托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二)應急救援情況
豐順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13時35分接報後,值班領導帶領事故處理中隊民警13時47分到達現場,並將事故現場有關情況向豐順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彙報。15時20分勘查結束後,施救隊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恢複交通通行,整個救援行動和事故調查開展有序,救援過程無次生事故的發生。接到事故報告後,市縣兩級迅速啟動較大以上交通事故處置預案,全力做好事故調查、輿情管控、善後處置和社會麵控製工作。經查,事故接報、事故響應、應急救援處置的相關部門無失職瀆職行為。
同時,市領導陳敏、張愛軍、李遠青、陳俊欽、吳澤桐分別作出批示指示或召開相關會議,對事故善後處置、調查處理和當前道路交通專項整治提出要求。市領導陳俊欽、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李昌龍率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負責同誌,立刻趕赴現場指導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省公安廳交管局於1月3日晚上派出工作組趕赴豐順縣,指導事故處置工作。
(三)事故善後工作
豐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善後工作,組織鎮村幹部每天對死者家屬進行安撫。1月6日,善後工作組對死者家屬進行了慰問。查明粵V83856號牌大貨車為拚裝自卸大貨車,無保險,由於王明珠經濟賠償能力較差,1月7日,豐順縣公安局已向梅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會申請救助金,申請報告已送達,待審批中。
二、事故相關情況
(一) 駕駛員情況
1.王明珠,男,52歲,登記住址:廣東省豐順縣建橋鎮環西村青潭墟,取得A2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檔案編號:441400323058,職業:駕駛人,初次領證日期為1988年6月12日,有效期至2021年6月12日,有效期10年。經查詢,王明珠機動車駕駛證為正常。1月4日,豐順縣公安局依法對王明珠實施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罰款5000元並處行政拘留十五日。1月14日,豐順縣公安局依法對王明珠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並執行刑事拘留,現羈押於豐順縣看守所。
2.黃文芳,女,45歲,住所地址:廣東省豐順縣湯坑鎮赤草村橫圳,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無購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
(二)事故車輛情況
1.懸掛粵V83856號牌自卸大貨車,所有人:王明珠。無購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是拚裝自卸大貨車,無保險,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經查,懸掛粵V83856號牌自卸大貨車平時由所有人王明珠自營載廢泥廢料,事發時,前往汽修廠維護保養,未搭載貨物,但其行為屬生產經營活動的預備性活動。
2.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豪爵HJ100T-7M,於2018年9月17日購買),所有人:黃文芳。無購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
(三)死亡人員情況
1.黃文芳,女,45歲,住所地址:廣東省豐順縣湯坑鎮赤草村橫圳,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在事故中死亡。黃文芳法醫學屍檢鑒定文書(豐公(司)鑒(法屍)字[2019]01003號)。
2.劉怡馨,女,12歲,住所地址:廣東省豐順縣湯坑鎮赤草村橫圳,乘坐其母黃文芳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普通摩托車,在事故中死亡。劉怡馨法醫學屍檢鑒定文書(豐公(司)鑒(法屍)字[2019]01001號)。
3.劉怡靜,女,9歲,住所地址:廣東省豐順縣湯坑鎮赤草村橫圳,乘坐其母黃文芳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普通摩托車,在事故中死亡。劉怡靜法醫學屍檢鑒定文書(豐公(司)鑒(法屍)字[2019]01002號)。
(四)道路環境和天氣情況
事故地點為城市道路,十字路口,東西走向,幹燥柏油平直路麵,路麵狀況完好,道路劃設交通標線為中心雙實線。單向一條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橫斷麵為4.10M。南北走向的為事故發生前路段,水泥路麵,普通路段,交通標誌標線不明晰。
事故發生時陰天。
(五)檢驗鑒定情況
根據王明珠吸毒檢測現場檢測報告書(豐公(交)檢字[2019]第A001號),王明珠乙醇定性定量分析鑒定文書(梅市公(司)鑒(化)字[2019]01010號),王明珠血液中未檢測出乙醇成分及毒品成分,排除酒駕、毒駕行為。黃文芳屍體未能抽出血液,無法檢測乙醇成分及毒品成分。
(六)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直接經濟損失約1萬元(不含住院費、賠償費和喪葬費)。
三、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認定情況
(一)直接原因
王明珠駕駛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製的交叉路口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未依次停車等候;未按規範安全駕駛機動車。
(二)間接原因
1.黃文芳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車載人超過核定的人數是造成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2. 王明珠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上路行駛,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
3.事故發生地段交通標誌標線不明晰。
(三)監管責任
1.豐順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混亂,組織打擊轄區機動車無牌套牌、駕駛員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力度不夠。
2.豐順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城鎮中隊。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混亂,對轄區機動車無牌套牌、駕駛員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不夠。
3.豐順縣城市綜合管理局。事故發生地段標識標線模糊不清,對市政道路標誌標線缺失無及時進行更新。
(四)事故責任認定
調查組認定,梅州市“1•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一)追究刑事責任人員建議
王明珠,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十六條第(三)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六)項之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吊銷王明珠的機動車輛駕駛證。
(二)行政處分人員建議
1.盧世開,中共黨員,豐順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具體分管城鎮中隊,組織打擊轄區機動車無牌套牌、駕駛員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不夠到位,建議由豐順縣紀檢監察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五條等相關規定,進行批評教育。
2.黃展豐,中共黨員,豐順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城鎮中隊中隊長,負責中隊全麵工作,對轄區機動車無牌套牌、駕駛員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不夠到位,建議由豐順縣紀檢監察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五條等相關規定,進行批評教育。
3.陳建寧,中共黨員,豐順縣城市綜合管理局副局長,分管市政,對市政道路標誌標線缺失無及時進行更新,建議由豐順縣紀檢監察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五條等相關規定,進行批評教育。
(三)問責單位建議
責成豐順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豐順縣城市綜合管理局向豐順縣政府作出深刻檢討。豐順縣政府要對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縣城市綜合管理局局長進行約談。
(四)免予追究責任建議
黃文芳,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之規定,鑒於黃文芳在此事故中已死亡,免予追究其相關責任。
五、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豐順縣政府要認真總結並吸取這起事故的慘痛教訓,針對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堅決杜絕同類事故發生。
(一)迅速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豐順縣公安、交通、住建部門要立即製定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攪拌車、泥頭車、危化物品車輛、大貨車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駕、醉駕、毒駕、涉牌涉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占用應急車道、違反交通信號燈、違法變更車道、逆行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整治。要正源清違,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從源頭嚴厲打擊非法改裝拚裝貨運汽車的行為,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大力開展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
豐順縣公安部門,要加大力度,有效遏製摩托車無牌無證行駛、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大幅度減少“涉摩”道路交通事故。要啟動所有高清電子警察,對駕乘摩托車不按規定戴安全頭盔、闖紅燈、超員、逆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24小時抓拍並通過人臉識別係統采集交通違法人信息,依法對駕駛員進行處罰。要通過縣電視台,官方微信公眾號曝光交通違法行為人。
(三)切實做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豐順縣政府要加快推進“兩站兩員”建設,進一步細化“兩員兩站”機製的交通安全宣傳、勸導糾違、隱患排查等日常工作開展,推動“兩站兩員”在農村道路開展常態化的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勸導糾違工作。各鎮政府要加強與公安交警部門的聯合監管,定期在交通流量大、交通違法行為多發的農村道路各路段設立路麵執勤卡點嚴厲打擊農用車載人、低速載貨汽車載人、超員超速、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推進農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糾工作的常態化開展,切實做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四)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要全麵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組織違法違規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觀看典型案例,廣泛宣傳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大力營造全民監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圍,依靠社會力量群防群治。公安、交通運輸、住建、教育等部門要通過各種有效的手段,多樣的形式,對駕駛員進行培訓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