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梅縣區公安分局成功摧毀一個介紹考生、提供作弊器材、場外提供答案的駕考作弊犯罪團夥,破獲首例駕考作弊團夥案。近日,涉嫌組織國家考試作弊犯罪嫌疑人陳某明等9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監考民警現場查獲作弊考生
5月8日,記者前往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情況。據悉,在2019年2月13日的駕考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過程中,考生徐某利用針孔攝像頭和手機進行作弊,被當日的監考民警當場查獲,案件線索移交至交警支隊偵查大隊偵查。交警支隊偵查大隊副大隊長劉勝榮告訴記者,偵查大隊接到案件線索移交後,迅速組織精幹警力進行縝密偵查。經初步了解,偵查民警判斷,該案件可能涉嫌團夥犯罪。通過“智慧新偵查”和大數據等科技化手段,偵查民警鎖定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的陳某明、彭某桃等重大嫌疑人員。偵查大隊民警多次研判並製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等待時機成熟。
2019年3月13日上午7時許,在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中,一名考生的作弊行為引起了車管所監考民警的懷疑,並被當場查獲。監考民警將該考生的情況通知交警支隊偵查大隊。偵查大隊按照前期製定的抓捕方案迅速出擊,在監考民警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將陳某明和彭某桃等嫌疑人員一舉抓獲,並現場扣押考試作弊通訊工具一批。經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陳某明、彭某桃駕駛小車接送考生去交警支隊扶大考場考試。期間,陳某明向考生提供無線通訊作弊工具設備,彭某桃則負責帶考生入考場參加考試。考生通過與陳某明內外收發試題和答案進行作弊。謝某華、羅某鵬等6名教練介紹考生給陳某明並從中獲利。
■作弊學員被取消考試資格
目前,涉嫌組織國家考試作弊犯罪嫌疑人陳某明、彭某桃、何某光、謝某華、羅某桓、藍某強、葉某波、羅某鵬、張某鋒等9人因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張某鋒前期拒不到案,後警方對其進行網上追逃並於2019年4月22日將其抓捕歸案。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八十八條規定,徐某源、汪某富、羅某泉、羅某強、李某免等5人在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取消其考試資格,其他科目成績無效,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擬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何某常、王某青、張某城3人撤銷其機動車駕駛許可,在3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許可。
■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最高刑期七年
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肖林深提醒廣大市民,機動車駕駛員科目考試作為國家考試中的一種考試。在國家考試中考試作弊的組織者、替考者的行為觸犯了《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組織考試作弊罪,最高刑期長達7年。作為考生本人,考試作弊是一種欺騙行為,本來不具備相應駕駛能力通過作弊獲取駕駛員資格,既違背了考試公平原則,也給公共安全和自己駕車帶來隱患。駕考作弊者將會受到取消考試成績或撤銷駕駛許可資格,一年或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許可的處罰。 (記者洪國棟 通訊員 張冠華 羅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