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無牌無證、酒後駕駛、飆車,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給道路交通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為有效遏製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興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根據梅州“史上最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和《興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行動新招不斷
在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持續采取超常規手段和措施,對被查獲駕乘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的人員,要求其觀看警示教育片半小時、戴紅袖章(交通協管員)、黃帽子協助交警執勤半小時、抄寫宣傳資料提高安全意識,關注興寧交警微信公眾號,同時給予罰款200元,記2分的處罰。此外,繼續使用高清電子抓拍設備,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通過“人臉識別”係統采集交通違法人員信息,依法對違法人員進行教育和處罰,並通過媒體,以及官方微信公眾號、微博等進行曝光。
重點整治摩托車、電動車
整治期間,交警大隊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管控的方式,嚴查嚴處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5月22日上午9時左右,交警興城中隊執勤民警在田家炳中學門口路段設點執勤時,王某未戴安全頭盔駕駛大功率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被查獲。當時王某為逃避處罰,強行推著摩托車逃離,最終被交警控製。目前,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王某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
經統計,5月1日至22日興寧交警共查扣涉牌涉證二輪摩托車587輛,電動車92輛,三輪摩托車18輛,無證拘留15人,查處酒駕41人,無證駕駛109起,非法加裝遮陽傘25輛,不戴安全頭盔93起,非法改裝排氣管4輛,闖紅燈3起,逆向行駛4起,摩托車超員4起。(記者張愛飛 通訊員曾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