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交警部門集中警力對城區範圍內亂停放的摩托車、電動車等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規範停車秩序,營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當日上午,記者跟隨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大隊的執勤民警來到城區沿江半島大道、金利來大街等地巡查時發現,大部分摩托車、電動車都能按規定有序停放在停車位內,但也有少部分市民將車輛隨意停放在未設置停車位的馬路邊上。記者在沿江半島大道某小區門口看到,一些市民為貪圖方便,將摩托車、電單車紮堆停放在汽車公共停車位上,阻礙其他人正常停車。執勤民警當即進行整治,對駕駛人不在現場且聯係不上的摩托車、電動車進行拖移處理。
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大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在公共道路停放時必須停放在停車位內,並按照標識方向有序停放,否則交警部門將對其以亂停亂放進行拖移處罰。“已經上牌的車輛如果被拖移,其所有人需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車輛保險到扶大交警支隊違法大隊接受處理後方可取回。如果還未上牌的,則需帶上機動車購買發票、登記證、身份證前往接受處理。”該相關負責人說道。據了解,整治行動當天共拖移了17輛隨意停放的摩托車、電動車。下一步我市交警部門將持續加大對摩托車、電動車隨意停放亂象的治理力度,確保城區道路安全、有序、暢通。(記者洪國棟 通訊員張冠華 李榮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