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梅江區市場監管局在轄區內開展餐飲店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專項檢查,對鞏固國家衛生城市相關工作進行再推進、再落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昨日上午,執法檢查人員來到梅城三板橋路早餐一條街和梅江二路百花洲市場周邊開展檢查。記者看到,執法檢查人員隨機抽查餐飲店內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情況,發現部分餐飲店存在健康證未上牆公示、健康證過期未及時補辦、個別從業人員無健康證明等情況。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物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14年版)》也同樣要求小餐飲店、小食品店等重點場所從業人員要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對發現問題的餐飲店,執法檢查人員根據相關規定責令限期整改,並發出了責令改正通知書。“我們將對第一次發現問題的餐飲店給予警告。若警告後仍拒不改正,則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我們將要求店家立即停產停業,並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執法檢查人員表示。
據介紹,梅江區市場監管部門今後將繼續充分利用監督檢查、抽檢監測、媒體監督、投訴舉報等途徑發現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加大餐飲日常監管環節經營者“亮證”和“三防”(防塵防蠅防鼠)設施是否齊全的監管力度。市場監管部門呼籲廣大餐飲業店家自覺依法經營,積極為我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貢獻力量。(記者何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