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的要求,轉交案件辦理具體內容已在梅州市環境保護局公眾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梅州專題”專欄(鏈接:http://www.mzepb.gov.cn/list/index/461)按時發布。現將部分舉報件核實查處情況向社會通報。
關於群眾反映“興寧市興田街道迎賓大道怡華路旁邊的北方燒烤大型燒烤店油煙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放到下水溝或地麵,空氣中充滿下水溝的臭味及油煙味”的問題:經查,北方燒烤店持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主要經營熱食類食品製售,配有4個烤爐,在燒烤過程中產生的油煙利用專管排放至市政排汙溝,炒菜過程中產生的油煙經管道引至四樓高空排放,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對此,興寧市城監大隊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立即整改,當事人簽訂了承諾書。目前,該店已拆除了排入下水溝的油煙管。
關於群眾反映“梅江區西陽鎮莆田林屋有一石場每天塵灰飛揚。”的問題:經查,西陽鎮莆田村林屋沒有石場,離林屋約一公裏處有一家李子坑石場,該石場已取得國土、安監、工商、環保、林業等相關手續,前期因安全生產問題被安監局責令整改,現正停產整改中,近兩月來未進行生產,現僅銷售庫存石材。經走訪周邊群眾,塵灰飛揚情況主要是石料運輸過程中途經該村時石料撒漏及路麵揚塵導致。對此,梅江區相關部門要求石場經營者加強道路清掃、灑水,及時清理撒漏的石料及揚塵,減少對環境影響。
關於群眾反映“對興寧市水口鎮下堡鄉鬆陂村千畝酸梅基地兼山頂養豬場汙染案件處理結果不滿意,豬場並沒有清拆,擔心督察組一走,豬屎尿照常臭氣熏天。”的問題:經查,興寧市接到投訴該養豬場汙染案件後,組織相關部門到現場檢查,對檢查發現該養豬場廢水超標的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並發出《興寧市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關閉取締,至2016年12月18日,該養豬場已清空欄舍,負責人自願簽訂承諾書,承諾不再複養。由於養豬場負責人考慮將豬舍作為轉產轉業場地,要求拆除豬舍依據不充分。興寧市政府將組織加強跟蹤檢查,防止其恢複養豬行為。
關於群眾反映“興寧市坭陂鎮東山紅磚廠無證非法燒紅磚,汙染環境嚴重。”的問題:經查,該磚廠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屬於輪窯生產紅磚,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熱氣用於烘幹磚塊中的水分,無粉塵收集和相關脫硫脫硝設施,廢氣經煙囪直接排放。興寧市環保局於2016年12月31日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興寧市政府將按磚廠整治方案推進整治工作。
關於群眾反映“五華縣棉洋鎮變電站旁邊的茂記石材加工廠石材加工時的石灰水流到村裏的農田,粉塵和噪音大。”的問題:經查,五華縣棉洋茂記石板廠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建有二級沉澱池和簡易除塵設施,生產廢水經沉澱池沉澱後排放,但因設施簡陋部分廢水流入水渠,少量流入農田;粉塵未經處理直排且無降噪措施。對此,五華縣環保局發出《行政執法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石板廠立即停止排放汙染物,取得許可和驗收後方可複產。業主立即停止生產,製定了整改方案,簽訂了承諾書,擬對沉澱池和降塵設備升級改造。目前,該石板廠已停工整改。
關於群眾反映“梅縣區白渡鎮覺慈村白液水泥廠側非法無證燒製煤矸石,無任何環保設施,氣味難聞,汙染農作物及果樹等。”的問題:經查,該水泥廠場地內發現一煤矸石加工點,近期開始加工生產,未辦理相關證照。梅縣區白渡鎮政府責令該煤矸石加工點立即停止生產,供電部門采取了停電措施。經過近日連續檢查,未發現有恢複生產跡象。
關於群眾反映“平遠縣差幹鎮湖洋村有人私自在農田河道中攔河建設一座裝機一百多千瓦的發電站(神溪壩電站),電站建成後,業主將自然河壩用鉤機深挖二米多,嚴重影響村民農田灌溉及生活用水。每當洪水,大水直接從公路流過。”的問題:經查,該電站通過了發改、水務部門的審批和驗收,列入了2016年環境違法建設項目清理範圍,完善了環保備案手續。為保證水流量,該電站對河道進行了開挖和清理,在施工過程中未按圖施工,易造成洪水期間衝刷相連村道。對此,平遠縣水務局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電站於2017年1月30日前按要求整改完畢,差幹鎮政府要求電站整修灌溉圳,確保下遊村民農田灌溉及用水。該電站業主承諾將按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關於群眾反映“大埔縣城”世紀華庭“商住區南門至大埔大道路段一非法廢舊物品堆放場汙水橫流、臭氣汙染環境。該廢舊收購堆放場在每天的下半夜3時至5時多用廢舊油桶燃燒提煉物質,臭氣熏天。”的問題:經查,該廢品回收店位於縣城城區,由於長期管理不到位且占道經營,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2016年12月27日,大埔縣城市綜合管理局會同湖寮鎮人民政府開始對該店廢舊物品堆放場進行清理整治,至2016年12月29日下午清理整治完畢,同時責令經營者不得將廢品雜物堆放至店外場地,並加強場地衛生保潔工作。
環保舉報熱線:12345或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