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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組公開巡察反饋情況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18-03-09 10:51:0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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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派出8個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組,於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分別對梅江區西陽鎮黨委、林業局黨組,梅縣區程江鎮黨委、畜牧獸醫水產局黨組,興寧市寧中鎮黨委、農業局黨組,平遠縣東石鎮黨委、民政局黨組,豐順縣湯坑鎮黨委、住房和城鄉規劃局黨組,蕉嶺縣長潭鎮黨委、教育局黨組,大埔縣湖寮鎮黨委、民政局黨組,五華縣橫陂鎮黨委、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等8個鄉鎮和8個縣(市、區)直單位黨組織進行巡察。日前,8個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組分別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央《關於市縣黨委建立巡察製度的意見》及省委、市委有關巡察工作要求,巡察情況要向黨內通報,向社會公開。現將縣級黨委異地巡察反饋情況予以公開。

梅江區西陽鎮黨委

涉農領域腐敗問題比較突出

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31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六組對梅江區西陽鎮黨委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委領導核心地位不突出,管黨治黨責任意識不強,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執行議事決策製度不嚴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執行不到位。黨建工作基礎薄弱,執行“三會一課”製度不嚴格,政治理論學習不嚴不實,黨員管理不規範,違規發展黨員。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堅決,財務管理製度執行不夠嚴格,工程招投標不規範。對村級資金使用監督不力,涉農領域腐敗問題比較突出。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強化黨的領導,堅決落實上級精神和決策部署。二是強化黨的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三是強化從嚴治黨,堅決糾正“四風”問題。四是強化監督管理,嚴防涉農領域腐敗。五是強化問題導向,建立長效管理機製。

梅江區林業局黨組

對下屬單位監管缺失

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5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六組對梅江區林業局黨組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貫徹落實上級精神和決策部署不到位,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製度不夠規範。黨建主責意識不強,機關黨建工作薄弱,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不規範,“三會一課”製度執行不到位。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幹部工作作風鬆散。幹部選拔任用存在“帶病提拔”問題。對下屬單位監管缺失,財務管理、公務接待和工程招投標不規範。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二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製度。三是自覺壓實“兩個責任”,堅決糾正“四風”問題。四是堅持問題導向,建立長效管理機製。

梅縣區程江鎮黨委

選人用人把關不嚴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五組對梅縣區程江鎮黨委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弱化,政治規矩意識淡薄,“四個意識”不牢固,執行民主集中製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黨建工作薄弱,執行“三會一課”製度不嚴格,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發展黨員組織審查不到位、程序不規範,選人用人把關不嚴。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對駐村幹部監督管理不力,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公務接待不規範,執行會議費有關規定不嚴格,村級“三資”管理不到位。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二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壓實黨建工作責任。三是切實履行“兩個責任”,堅持挺紀在前,堅持從嚴治黨。四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五是嚴格執行選人用人程序,加強幹部隊伍管理。六是加大力度治理“庸、懶、散”等作風問題。

梅縣區畜牧獸醫水產局黨組

專項資金管理存在廉政風險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五組對梅縣區畜牧獸醫水產局黨組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黨組設置和黨組成員配備滯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履行職責不到位,項目建設嚴重滯後。機關黨建工作開展不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製度不嚴格,組織生活不嚴肅,黨務工作管理不規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專項資金管理存在廉政風險。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財務管理不到位,公務接待不規範。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嚴格執行黨組工作條例,充分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二是加強黨組織建設,壓實黨建工作責任。三是切實履行“兩個責任”,堅持推進全麵從嚴治黨。四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五是加強幹部隊伍管理,提高選人用人工作水平。

興寧市寧中鎮黨委

資金支出存在較大漏洞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13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七組對興寧市寧中鎮黨委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政治意識不夠強,開展“三嚴三實”、“兩學一做”等學習教育實效不明顯,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不夠深入。執行黨委議事規則不夠嚴格規範,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存在差距,對意識形態工作不夠重視。黨務工作不規範,黨員管理不嚴格,民主生活會走過場,對存在問題整改不徹底。執行組織人事製度不嚴格,幹部選拔任用不規範。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存在私車公養情況。執行財經製度不嚴格,財務管理不規範,工程建設資料不齊全,資金支出存在較大漏洞。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增強政治意識。二是落實“兩個責任”,全麵從嚴治黨。三是加強組織建設,提升黨建水平。四是嚴格選人用人製度,規範組織人事工作。五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財經製度。

興寧市農業局黨組

對農業重點項目督查落實不力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5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七組對興寧市農業局黨組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領導班子凝聚力、戰鬥力不夠強;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對農業重點項目督查落實不力,多項農口項目資金沉積,個別“一事一議”項目到期未實施,執行“三重一大”議事決策製度不嚴格。民主生活會形式化現象明顯,黨員培養教育缺失,發展黨員乏力,黨費收繳不規範。存在超職數配備幹部、混編混崗、違規借用幹部、違規聘用臨時工等現象。執行財經製度和政府采購製度不夠嚴格,存在以撥代支、違規使用和套取專項資金、違規發放津補貼等情況。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落實“兩個責任”,推進全麵從嚴治黨。二是強化政治引領,紮實抓好政治理論學習。三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黨建工作整體水平。四是嚴格執行幹部選用製度,規範幹部人事管理。五是強化製度執行,提升行政效率。六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杜絕頂風違紀行為發生。

平遠縣東石鎮黨委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31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一組對平遠縣東石鎮黨委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委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力度不夠,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夠到位。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黨史學習教育走過場,黨的製度建設缺位,考核機製不健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公務接待製度執行不嚴,存在超標準接待和無公函接待的現象。公車管理使用不規範,違反財經紀律,違規發放津補貼。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強化“四個意識”,增強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二是樹立黨建主業主責意識,加強基層黨建工作。三是壓實“兩個責任”,提高黨風廉政建設水平。

平遠縣民政局黨組

違反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一組對平遠縣民政局黨組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組核心作用發揮不突出,“四個意識”不夠強,黨建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思想建設和組織製度建設重視不夠,選人用人問題突出,幹部管理機製不健全。落實“兩個責任”不實,履行監督責任不強,公務接待製度執行不嚴,經費支出管理不規範,違規發放津補貼,違反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強化思想認識,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二是全麵從嚴治黨,強化領導帶頭垂範。三是加強支部建設,夯實基層黨組織。四是強化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五是完善管理機製,強化財務製度落實。

蕉嶺縣長潭鎮黨委

重點領域廉政風險突出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四組對蕉嶺縣長潭鎮黨委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政治意識不夠強,黨委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一辦一中心”改革運行不順暢。黨建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工作推進乏力。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流於形式,黨內政治生活要求不嚴,“三會一課”製度執行不到位。選人用人和黨員管理不規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財經紀律執行不嚴,資金使用缺乏監管;重點領域、重點工作廉政風險突出,存在違規發包工程項目、個別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二是加強黨的建設,夯實農村基層黨建基礎,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加強幹部隊伍管理。三是從製度和機製上抓好廉政風險防控,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村級監督管理。四是嚴格落實財務管理製度,加強財務核算監管力度。

蕉嶺縣教育局黨組

濫發亂發加班補助

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31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四組對蕉嶺縣教育局黨組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組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黨內組織生活流於形式,黨員教育不到位。選人用人不規範,幹部混編混崗和抽(借)調教師、事業幹部現象突出。黨廉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對下屬學校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監督管理不夠到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不規範,濫發亂發加班補助,存在超標準接待和超標準列支培訓費用的現象。財經紀律執行不嚴格,對下屬單位財務監管不力,資金監管漏洞較大。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規範黨組工作,強化黨組領導核心作用。二是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強化基層黨建工作指導。三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加強對下屬單位的監督管理,抓好廉潔風險防控,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是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監管力度,完善財務相關製度。

大埔縣湖寮鎮黨委

村級資金使用管理混亂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8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二組對大埔縣湖寮鎮黨委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委“四個意識”不強,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執行民主集中製和“三重一大”決策製度不到位,對意識形態工作不重視。黨建工作薄弱,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不嚴不實,黨內組織生活不嚴肅,黨員日常管理鬆散。選人用人不規範,執行幹部人事管理製度不嚴格。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徹底。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四風”問題仍然存在,財務資金管理不規範,村級集體資金使用管理混亂。執行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不嚴格,部分工程項目建設程序不規範。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突出黨委領導核心地位。二是增強黨建主業意識,抓實黨建工作。三是規範選人用人工作,加強組織人事管理。四是切實履行“兩個責任”,抓好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五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從嚴糾正“四風”。六是規範執行工程建設管理相關製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大埔縣民政局黨組

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

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二組對大埔縣民政局黨組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領導班子政治意識不強,貫徹中央、省、市決策部署不到位,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三重一大”決策機製不健全,意識形態工作滯後。重業務輕黨建現象較為突出,黨組中心組學習製度不健全,黨內組織生活不嚴肅,落實“三會一課”、黨員教育管理、發展黨員等製度不到位。選人用人不規範,事業單位人員混編混崗使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監督責任缺失,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不到位,“四風”問題時有發生,財務資金和工程建設管理不規範,存在廉政風險。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增強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充分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二是重視抓好黨建工作,規範落實黨建工作各項製度。三是規範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和人事管理。四是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持之以恒糾正“四風”。五是嚴格執行財務製度和財經紀律,加強工程領域風險防控。

豐順縣湯坑鎮黨委

資金資產管理不符合規定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31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八組對豐順縣湯坑鎮黨委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政治意識、大局意識不夠強,貫徹落實上級政策不到位,涉農領域項目審核把關不嚴。黨建工作薄弱,“三會一課”製度執行不到位。幹部人事管理不夠規範,超職數任用幹部,幹部日常管理鬆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落實不到位,“一崗雙責”意識不強,違規發放補貼。資金資產管理不符合規定,政府采購製度執行不到位,大額工程建設項目未進行招投標,專項資金管理不規範,村賬監管不到位。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健全完善鎮黨委會議製度、黨委工作製度,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決策製度。二是健全黨委中心組學習製度,規範“三會一課”製度。三是強化“一崗雙責”意識,加強幹部日常管理。四是規範資金資產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管理製度。

豐順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

對違章建築和農村危房改造監管不力

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4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八組對豐順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四個意識”樹立不夠牢固,領導班子分工不明,職責不清,執行“三重一大”決策製度不到位。對違章建築、商品房建築和農村危房改造監管不力,對農村“兩違”監管力度不夠。黨建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黨組中心組學習流於形式,黨支部“三會一課”製度不健全。幹部人事管理不夠規範,幹部隊伍作風不夠紮實。審批報賬製度執行不嚴,違規發放津補貼,工程手續不齊全。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明確班子職責分工,充分發揮黨組核心作用。二是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製,提升黨建工作水平。三是強化責任擔當,加大監管力度。四是加強製度建設,加強風險防控。

五華縣橫陂鎮黨委

鎮村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時有發生

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25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三組對五華縣橫陂鎮黨委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三重一大”決策製度執行不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傳達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級精神不全麵、不深入。扶貧領域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實不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黨的建設薄弱,基層黨組織渙散,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流於形式,“三會一課”製度執行較差,發展黨員和幹部提拔任用程序不規範,黨費收繳混亂。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失位缺位,對扶貧領域監管不力,鎮村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時有發生。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定不移推進全麵從嚴治黨。二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三是嚴格人事管理,規範選人用人及幹部管理。四是完善管理機製,加強風險防控,提升管理水平。

五華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

文化陣地管理和輿論引導不到位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5日,縣級黨委異地巡察第三組對五華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進行巡察。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沒有嚴格執行黨組議事決策製度;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傳達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不迅速、不深入。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文化陣地管理和輿論引導能力不足。黨的建設明顯缺失,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比較嚴重,“三會一課”製度執行較差,黨組織建設不健全,發展黨員程序不規範,班子成員落實雙重組織生活製度不到位,民主生活會搞形式主義。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沒有壓實,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紀檢部門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同時,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巡察組提出意見建議:一是堅持全麵從嚴治黨,進一步落實“兩個責任”。二是加強黨組織建設,提升黨建工作水平。三是嚴格人事管理,規範選人用人及幹部管理。四是加強風險防控,著力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