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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梅州市環境問題舉報件核實查處情況通報(二十七)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17-01-04 10:08:52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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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的要求,轉交案件辦理具體內容已在梅州市環境保護局公眾網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梅州專題”專欄(鏈接:http://www.mzepb.gov.cn/list/index/461)按時發布。現將部分舉報件核實查處情況向社會通報。

關於群眾反映“梅江區江北秋苑金苑酒店側的龍興海鮮店(工商注冊名為:梅州市梅江區陳興幹貨經營部)每天淩晨1點到早上7點多產生巨大噪聲,根據梅江區的監測,邊界噪聲超標;該店私自挖井抽水,每天產生的垃圾亂堆放臭氣熏天。”的問題:2016年12月25日晚,梅江區環保局對該經營部邊界噪聲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超標。現場檢查未發現有私自打井抽水行為。梅江區環保局依法立案處罰,同時責令該經營部立即停用產生噪聲的設備,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經營過程中噪聲穩定達標排放;立即清理幹淨店門外堆放的垃圾,垃圾須交由環衛部門日清日運,保證門前環境衛生。

關於群眾反映“梅縣南口鎮龍塘村楊屋舊灰窯處的福田肥業生產肥料,位於居民區內,發出臭味,影響居民的健康。龍塘村高山下、老虎坑石場,平日放炮取石,造成泥沙俱下,堵塞河道,河水倒淹農田,破壞農耕。”的問題:經查,梅縣區福田肥業有限公司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廣東省肥料臨時登記證》,主要原材料為煙葉下腳料,產品為煙梗精製有機肥。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現場存放一批包裝好的有機肥成品和部分未加工完的半成品,其中半成品散發出臭味。檢查人員現場要求該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對存放的有機肥半成品進行遮蓋,盡量避免影響周圍環境。對該公司存在問題,南口鎮政府下發了停產整改通知書;梅縣區環保局依法立案調查,同時責令立即停止生產;該公司提交了《承諾書》,承諾按要求開展整改工作。關於龍塘、虎坑石場問題,與之前收到的舉報件投訴內容重複,目前兩家石場均處於停產整改中。

關於群眾反映“梅江區西陽鎮雙黃管理區村裏的桃子斜、圓山墩、鹿頸等水田被強買用來做受納場,填埋建築餘泥和建築垃圾等,造成嚴重的水土汙染。”的問題:經查,該受納場屬於梅州市政府規劃建設的城區建築餘泥渣土臨時受納場,由梅州市佳寧環保實業有限公司經營,正在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現場航拍顯示該受納場土地利用現狀全部為林地,無耕地(無水田),所有土地由公司向農戶租賃,簽有租賃合同,不存在強買行為。現場發現該受納場已經接收了一些建築垃圾和餘泥渣土,在接近山坑底部設有一個攔截壩,下方布設了三條透水管,現場未發現滲濾液流出的跡象。因該受納場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梅江區環保局對業主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並依法立案查處。目前,該受納場已停止收納建築餘泥渣土。

關於群眾反映“五華縣河東鎮沙渴村草塘與塔下處,公路兩旁有兩座瓦窯,無牌無證經營十多年,發出嗆鼻的氣味,到處挖泥。環保局查處後,沒有再生產瓦灰,但瓦窯一直在燒,沒有熄火,一直在加煤,黑色濃煙源源不斷冒出。2016年12月20日執法人員查封了該瓦窯的窯門,但隨後又自行解封,照常生產。”的問題:經調查,兩家瓦窯廠已被責令停產並進行了封窯處理,供電部門已拆除電表並進行拉閘停電處理。2016年12月15日起河東鎮政府組織人員每天上下午對兩座瓦窯進行巡查監管,沒有發現再生產的跡象,後因21日起連續幾天下雨,封窯後的窯體內依舊保持高溫,遇雨水後散發出大量的水蒸氣,群眾誤認為瓦窯仍在生產。2016年12月24日下午再次到現場檢查,查實兩座瓦窯廠的窯門仍封閉中,封條無異常。目前,瓦窯廠窯體因內部溫度較高未能立即拆除,其他設施已逐步拆除。

關於群眾反映“豐順縣湯坑鎮中樓村有一無牌無證養豬場,位於禁養區,沒有任何有效的排汙處理設施,產生的臭氣和豬糞嚴重影響村民的正常生活。請求盡快執法,依法關閉豬場,拆除豬舍。”的問題:經查,該養豬場位於擬劃定禁養區範圍,屬於家庭式養殖,未辦理相關證照和審批手續,存欄生豬72頭,廢水經沼氣池處理後排到附近的坑溝。經現場調處,養豬戶與當地政府簽訂了豬場清空拆除補償協議書。至2016年12月31日,該養豬場已清空了所有存欄生豬,正在拆除欄舍。

關於群眾反映“興寧市興城鎮奧斯汀酒吧,低音炮噪聲擾民,每天營業至3點。”的問題:經查,該酒吧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娛樂經營許可證和消防驗收意見書,有低音炮設備,正在進行升級改造裝修。2016年12月19日至22日晚上在外門沒有裝修完善情況下進行調試,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對此,興寧市文廣新局發出通知責令停業整治,在完善手續和噪聲汙染防治設施經驗收後方可經營。該酒吧負責人寫下保證書,保證在未取得許可前不營業。目前,該酒吧已停業整改。

關於群眾反映“蕉嶺縣長潭鎮上村有個磚廠晚上偷排廢氣,汙染嚴重。”的問題:經查,蕉嶺縣長潭鎮上村磚廠原為沙尾磚廠,始建於1993年,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廣東省排汙許可證,距離最近住戶100多米。根據2016年12月26日現場檢查,未發現該磚廠夜間偷排情況,經監測,廢氣(S02)超標排放。對此,蕉嶺縣環保局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擬處罰11萬元。目前,該磚廠已停產整治,並開展設備改造工作,待相關部門驗收後方可恢複生產。

關於群眾反映“中央督察組交辦蕉嶺縣東城鋼材加工場噪聲、粉塵擾民問題後,蕉嶺縣環保局監測所得數據與事實不符,是在該場關停大機器的情況下監測的。”問題:經調查,蕉嶺縣環保局在辦案過程中嚴格按監測規範進行監測,在監測過程中專門邀請蕉城鎮幹部見證,分別對該經營部設備全部正常經營(含拉直、切割、彎曲工序)的情況與完全停止經營的情況進行監測、對比分析,同時現場全程錄像。此外,經巡查未發現該經營部在夜間有加工經營行為,故未在夜間開展現場監測。關於住戶提出該經營部在裝卸鋼材時產生的瞬間噪聲問題,據了解,該經營部訂單少時,每月裝卸鋼材才一兩次,由於多次監測期間未遇到裝卸鋼材,故未監測裝卸鋼材瞬間噪聲。因此,蕉嶺縣環保局、監測站檢查、監測過程依法依規,公開透明。

環保舉報熱線:12345或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