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我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一係列重要指示精神,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保領域突出問題,有力推動廣大黨員幹部擔當作為。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典型問題。
一、梅縣區鬆口鎮一采礦場周邊逾百座村居受損,國土、鎮政府等多部門漠視群眾訴求、失職失責等問題。2019年1月7日晚,省紀委監委暗訪組曝光了梅縣區鬆口鎮徑礤村南蓬徑石場“采礦場周邊逾百座村居受損,村民長年投訴舉報無人理會”的暗訪視頻。經查,2008年至2018年期間,徑礤村3名村幹部對群眾反映該石場問題的信訪訴求均沒有主動及時上報,漠視群眾訴求;2017年,因石場續證需要,時任村幹部楊治章不顧客觀事實,給石場老板提供的“無糾紛證明”加蓋村委會印章。鬆口鎮政府履行巡查監管工作職能不到位,重布置輕落實;分管副鎮長饒偉榮明知該石場存在群眾信訪舉報仍給石場老板提供的“無糾紛證明”加蓋鎮政府印章。梅縣區國土局沒有發現該石場2017年的審批材料沿用2005年數據,給該石場的采礦許可證延續一年有效期;對該石場的日常巡查監管流於形式;處理該石場的信訪件不夠認真細致,沒有深入實地調查了解。多部門的不作為致使群眾多年訴求無法解決,而該石場卻通過層層審核延續了采礦許可證使用時間。此外,梅縣區國土局礦管股股長古向英、鬆口鎮國土所所長廖作進和徑礤村村幹部楊茂生、楊治章、楊欽群等5人均不同程度接受該石場老板禮金、請吃、旅遊等“好處”。2019年1月,梅縣區紀委對饒偉榮、古向英、廖作進、楊茂生、楊治章、楊欽群,及鬆口鎮鎮長謝建業、梅縣區國土局不動產登記局局長房文東等8人進行黨紀立案審查,對梅縣區國土局原局長謝源興進行誡勉處理。
二、興寧市坭陂鎮官陂村非法堆填異地垃圾廢料,環保等多部門失職失責問題。經查,2018年4月底至5月19日期間,官陂村村民肖某祥等人(另案處理)在官陂村龍眼佛坑尾非法轉移、偷倒、堆填異地垃圾廢料近300噸,興寧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坭陂鎮黨委政府、官陂村委會等部門巡查監管不到位,監督清運垃圾不力,引發群眾集體上訪,致使政府處理該非法填埋異地垃圾先行墊資30多萬元。此外,坭陂鎮黨委政府在發現群眾集體上訪後,僅簡單清理部分垃圾並安撫群眾,沒有及時依法依規從重從快處理,直至8天後才組織大規模清運,存在慢作為;興寧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未及時對垃圾進行定性立案,監督清運垃圾不力,存在慢作為。2018年11月,興寧市紀委給予興寧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主要負責人曾海勝、坭陂鎮分管環保所副鎮長陳永文、坭陂鎮環保所負責人李斌、官陂村村委會副主任肖偉東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興寧市環保局局長黃偉文、坭陂鎮黨委書記鄧利民、鎮長陳雲、鎮林業站負責人何妙新等4人誡勉處理。
三、豐順縣小勝鎮丹竹村長期非法盜采瓷土製而不止,林業、國土、鎮政府等部門失職失責問題。2007年至2015年,阮某明(另案處理)擅自在小勝鎮丹竹村“塘子尾”山占用林地22.8畝用於非法偷采盜挖瓷土,造成大量山林地被開挖,水土流失嚴重。經查,小勝鎮林業、國土部門巡查工作不到位,雖8年間6次發現盜采行為後均有製止,但僅作出1次行政處罰,且鎮林業站從未書麵向縣林業局彙報,鎮國土所雖兩次書麵向縣國土局彙報,但未采取更加有效監管措施,不同程度存在瞞而不報、一報了之、以罰代管等問題。縣林業局片麵強調“屬地管理”,工作安排流於形式,對基層長期存在的破壞林地問題一無所知。縣國土局先後9次到該村巡查卻從未發現該村存在的盜采瓷土問題,在2011年收到基層國土所報告後也未及時進行有效處置,存在督促指導協調不力等問題。2019年1月,豐順縣紀委對小勝鎮林業站原站長陳建軍、小勝鎮國土所原所長張忠、縣林業局林政股前後兩任股長馮會敬和張建林等4人進行黨紀立案審查;對徐小文、李偉平等18名時任縣、鎮分管領導進行談話提醒或誡勉處理。
通報指出,以上3起群眾不斷投訴的生態環境汙染問題之所以長期得不到解決,歸根結底是因為一些單位和黨員幹部還不同程度存在行動少、落實差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官本位意識強、以人民為中心觀念淡薄,履職失位缺位、辦事拖遝敷衍。有關黨員幹部被嚴肅查處,教訓十分深刻,廣大黨員幹部務必引以為戒。
通報指出,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從政治高度認識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極端重要性,從本地區本單位看得見、抓得著的具體問題入手,從群眾反映強烈的訴求入手,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突破,力求出實效見真章。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線索發現難、調查取證難、定性量紀難等問題深入分析研判,增強工作的科學性、精準性,用好問責機製,念好“嚴、準、適、通、擴、用”六字訣,抓典型促整改促破解,做到抓一件成一件,積小勝為大勝,持續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記者李躍通訊員市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