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五公開 > 結果公開 > 跟蹤反饋公開
住房公積金政策有調整
涉及貸款額度、租房提取、購房提取等方麵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3-03-16 10:45:16  瀏覽:-
字號: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日前召開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四屆一次全會審議通過了適當提高最高貸款額度、建立貸款額度和預警等級聯動調整機製、優化調整租房政策、優化調整購房提取政策等政策事宜。政策調整後,我市住房公積金雙方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單方繳存貸款最高額度從25萬元調整為30萬元,異地繳存貸款最高額度從20萬元調整為25萬元。各類高層次人才、“青梅計劃”人才貸款額度同步進行了調整。

  自2015年6月以來,我市立足實際,開展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為梅州戶籍,在異地就業並繳存公積金的,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這一政策切實幫助繳存職工解決購買自住住房資金問題,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應。此次異地貸款額度同步上調,將能更好地滿足異地繳存職工的資金需求,以更大力度幫助他們解決住房問題。

  調整後的政策明確,實行貸款額度和預警等級聯動調整機製後,當個人住房貸款率低於85%時,執行雙方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單方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異地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25萬元;當個人住房貸款率大於85%(含)小於90%並觸發一級預警時,執行雙方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單方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25萬元、異地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當個人住房貸款率大於90%(含)小於95%並觸發二級預警時,執行雙方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單方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異地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當個人住房貸款率大於95%並觸發三級預警時,執行住房公積金資金控製性公開排隊輪候發放政策。各類高層次人才、“青梅計劃”人才貸款額度同步調整。

  此外,我市2015年6月出台“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此後租房政策曆經多次調整,2021年租房最高提取額度從720元/月調整到1080元/月,“繳存地租房提取”擴大為“繳存地工作地租房均可提取”,2022年5月實施了階段性提取政策,取消繳存額60%的限製,可按月按需提取,政策實施效果良好。為進一步加大住房消費力度,解決繳存職工租房實際問題,此次政策調整後,隻要繳存職工家庭在本市範圍內無房產且正常繳存租賃住房的,可按月按需提取,最高提取額度不超過1080元/月,取消了月提取額不超過月繳存額60%的限製條件。

  為對標大灣區省內城市做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進一步優化調整了購房提取政策,即放開購房提取次數、時限等要求。政策調整後,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和改善性住房未在本市申請住房貸款的,可一次或者分次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首次提取在購房兩年內提出申請),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另外,兩年內是指文件發布之日起往前推兩年,繳存人在我市有購房提取記錄或者外市轉入梅州繳存職工在其他城市中心辦理過購房提取的,可延續此購房提取政策。(記者 林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