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五公開 > 結果公開 > 跟蹤反饋公開
市委巡察組向12個市縣單位 黨組織反饋七屆市委第七輪巡察情況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0-11-04 09:28:12  瀏覽:-
字號:

  近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市委4個巡察組分別向4個市直單位黨組織和8個縣(市、區)人民法院黨組反饋了七屆市委第七輪巡察情況,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分別參加巡察情況反饋會議。現將市委巡察組向市婦女聯合會、中共梅州市委黨校、市供銷合作社、市大埔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管理處、梅江區人民法院、梅縣區人民法院、興寧市人民法院、平遠縣人民法院、蕉嶺縣人民法院、大埔縣人民法院、豐順縣人民法院、五華縣人民法院等12個單位黨組織反饋的問題摘要登載如下。

  市婦女聯合會黨組

  對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等學用轉化不夠,協同推動婦建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總體布局等改革工作行動緩慢。發揮“婦女之家”作用不夠,為廣大婦女兒童提供維權服務、幫扶救助仍有差距。聯係指導社會組織開展合作交流少,選樹先進典型示範作用不突出,創文進社區、協助選用婦女幹部等工作落實不到位。廉政風險防控意識不強,以案明紀、警示教育未常態化開展,工作作風不夠實,財務製度執行不嚴格。履行黨建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對下屬單位黨建工作不夠重視,幹部人事製度執行不嚴格。

  中共梅州市委黨校

  落實“黨校姓黨”總要求和推進“用學術講政治”教學改革有差距,主業主課不突出,缺乏紅色教學題材和紅色精品課程,科研資政能力欠缺,教研成果轉化不足,對基層黨校的指導力度不足,理論學習不深入,發揮意識形態主陣地作用不夠。從嚴治校壓力傳導層層遞減,抓早抓小談話提醒沒有形成常態,未對學校典型違紀案例進行警示教育。財務管理不嚴格,存在部分商品服務未執行政府采購、超額預付工程款等問題,對審計指出問題整改不力。黨建工作不紮實,人才隊伍建設有差距,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嚴格。

  市供銷合作社黨組

  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供銷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開展新型助農服務示範體係成效不明顯,經營服務體係未完善,社企不分問題突出,執行掛靠企業脫鉤政策和清理企業兼職問題不到位,社有企業改革工作推進滯後,解決曆史債務遺留問題不力。領導幹部紀律意識不強,開展構建抓早抓小談話提醒工作不規範,財政專項補助性資金用於企業參股分紅。抓基層黨建工作不力,對下屬基層黨組織疏於指導,執行組織生活製度不到位,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

  市大埔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管理處

  重大事項研究決策不規範,議事規則執行不到位,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不夠到位,督促項目施工單位文明施工有差距,協調解決庫區民生問題不及時不到位,推動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工作不夠有力。落實黨廉責任不夠到位,談話提醒流於形式,製度執行有差距,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存在違規發放補助、公車配置管理使用不規範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黨建工作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民主生活會不嚴實,人事工作不夠規範,專業隊伍建設存在短板。

  梅江區人民法院黨組

  黨組核心作用弱化,貫徹上級司法體製改革不到位,落實“一審一助一書”要求有差距,案件分配機製不健全,審判質量不高,執行工作不夠有力,執行款發放不及時。學習教育工作不紮實,意識形態責任不落實,輿情防控存在風險隱患。黨風廉政建設不到位,警示教育效果不明顯,監督執紀乏力,個別幹警工作紀律鬆散,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有差距,財務管理不規範,超標準報銷費用、違規發放各項工作補助補貼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黨建工作薄弱,指導監督各黨支部開展黨建工作不力,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夠規範,幹部長期未輪崗。

  梅縣區人民法院黨組

  黨組領導核心作用不強,對審判工作領導和監督不夠,案件審理不夠嚴格,工作作風不紮實,執行工作質效不高,存在形式主義,執行款發放不及時。推進司法體製改革進度緩慢,內設機構調整和人員配置不健全,多元解紛機製作用未充分發揮。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幹部談話提醒敷衍應付,申報廉政檔案工作流於形式,考勤製度形同虛設,存在違規發放補貼情況。黨支部建設軟弱,組織生活不嚴肅,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不規範,幹部交流輪崗力度不夠。

  興寧市人民法院黨組

  黨組引領作用不突出,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不夠,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意識不強,對民間借貸糾紛訴訟研判不足,對審判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弱化,案件研判督導少,“執行難”問題突出,執行款發放不及時,損害司法公信力和群眾利益問題時有發生。意識形態工作淡化,思想建設薄弱,黨廉責任未壓實,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漠,工作作風不嚴實,財務管理不嚴格,存在違規發放補助、辦公用房麵積超標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形式主義問題。基層組織建設不健全,組織生活不到位,選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強,幹部輪崗交流不足。

  平遠縣人民法院黨組

  黨組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領導司法工作弱化,審判工作監督不到位,部分法官責任意識不強,破解執行難不力,追繳刑事罰沒款力度弱,履行送達告知責任不力,訴訟服務質量不夠高。履行黨廉主體責任不到位,幹警遲到、早退現象嚴重,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接待無公函清單、整改辦公用房麵積超標問題敷衍應付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幹警八小時以外監督不嚴,財務管理不規範。基層黨組織工作不實不細,組織生活不規範,學習教育流於形式。執行選人用人製度不嚴。

  蕉嶺縣人民法院黨組

  黨組作用不突出,主責主業未盡職,司法為民有差距,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研判少,未建立重大複雜案件協調工作機製,審判質效不夠高,執行工作力度不足,判後釋法工作不到位,重複信訪問題突出。管黨治黨不嚴實,廉政風險防控製度不健全,執紀問責力度不夠強,工作作風不紮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財務管理不嚴格,存在廉潔風險。意識形態工作不夠到位,陣地建設力度不足,黨建基礎不夠紮實,隊伍建設不嚴實。

  大埔縣人民法院黨組

  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班子擔當盡責不夠,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實,推進司法責任製改革不到位,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有差距,不重視抓案件質量,改判發回重審率高,訴訟費催收不力,執行工作排名靠後,執行款未定期清理。履行管黨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個別幹警“慵懶散”現象嚴重,財務管理不規範,存在虛報誤餐補助、違規發放津補貼、未執行政府采購程序等問題。機關黨建薄弱,黨支部規範化建設差距較大,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製度不嚴格,法官梯隊結構不合理,對臨聘人員考核管理不到位。

  豐順縣人民法院黨組

  黨組議事規則不完善,班子分工不明,案件審判質量下降,履行審判和執行程序不夠規範,執行難問題仍然存在,反腐協調聯動工作不到位,線索移送不及時。紀律作風建設不嚴格,對幹警隊伍疏於管理,開展警示教育不到位,學習心得體會文章抄襲嚴重。執行財經紀律不嚴,在機關管理、工會會費、固定資產、工程項目建設等方麵管理不規範,廉政風險突出。思想建設不嚴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有差距,組織建設不紮實,選任年輕幹部滯後,人才流失嚴重,幹部長期未交流。

  五華縣人民法院黨組

  執行黨組工作條例不規範,落實司法體製改革不到位,未入額法官辦案現象突出,審判質效不高,案件審判效果的調解率較低,司法為民服務意識不牢固,立案難問題仍突出。紀律監督不嚴格,基層法庭日常管理工作鬆懈,隊伍管理存在不足,存在辦公用房麵積超標、違規發放補助補貼、組織工會春遊活動不符合規定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問題,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對意識形態工作不夠重視,陣地管理有疏漏,組織生活不規範,民主生活會不嚴肅,幹部選任工作不嚴謹,空編空崗問題突出,部分班子成員長期未交流輪崗。

  此外,市委巡察組還發現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將按有關規定轉市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置。(市委巡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