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公眾:
依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規定,現將廣東豐華興梅原中央蘇區綠色發展示範區發展總體規劃社會穩定風險分析主要風險及措施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間,歡迎各界人士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反映情況,發表看法和意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規劃範圍
規劃範圍包括興寧市、五華縣、豐順縣、梅縣區行政區界,總麵積約1.05萬平方公裏。核心區規劃範圍以廣梅園區為重點。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示範區綜合經濟實力顯著增強,人均主要經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基礎設施體係趨於完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係和能源保障體係基本形成;特色優勢產業集群進一步壯大,現代產業體係基本建立;中心城市集聚能力不斷提升,新型城鎮化進程明顯加快;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取得顯著成效,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及汙染物排放量進一步降低;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同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努力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
(三)規劃內容
本次規劃重點研究明確豐華興梅原中央蘇區綠色發展示範區的發展定位、發展策略,明確主導產業以及空間布局,優化園區資源配置和基礎設施,以實現以下三方麵內容:
1.打造產業發展載體,引導產業集聚發展。通過豐華興梅產業集聚區的打造,引導產業園區布局優化調整,拓展城市產業發展空間,實現產業集聚發展。
2.注重產城互動發展,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強產業發展與城市建設之間的良性互動,以產促城、以城促產,形成產城融合、城鄉統籌、區域聯動的地區發展模式。
3.解決近期實施問題,加快園區建設項目落地。針對現狀問題,提出解決對策,通過土地開發策略研究、經濟測算等手段,合理製定土地開發策略,科學安排土地開發時序,統籌園區建設和運營,落實項目實施建議。
廣東豐華興梅原中央蘇區綠色發展示範區規劃範圍圖
二、項目可能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
根據廣東豐華興梅原中央蘇區綠色發展示範區發展總體規劃社會穩定風險的初步分析可能存在12項社會穩定風險因素為:
1、立項、審批程序
2、規劃選線(選址)
3、立項過程中公眾參與
4、征地拆遷及補償
5、資金籌措和保障
6、生態環境影響
7、項目管理
8、社會穩定風險管理體係
9、經濟社會影響
10、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
11、曆史遺留問題
12、媒體輿論導向及其影響
三、項目擬采取的風險防範措施
根據上述可能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擬采取下列風險防範和化解措施:
(一)建設單位須嚴按照國家、地方的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要求,依法、合規、按程序報批示範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專篇、專項規劃等。
(二)示範區的總體規劃要符合梅州市的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規劃、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要符合梅州市相關政策和規劃。
(三)尊重市民的知情權,加強宣傳力度,通過網絡公示、社會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及時公布項目與大眾有關的信息,加強信息的公開化,透明化,讓公眾了解、參與示範區的開發建設,及時回複社會對項目關注的問題,解答公眾的疑問。
(四)具體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國家、廣東省、梅州市關於土地房屋征收相關政策文件、補償文件和標準,製定合理的征地拆遷工作方案,確定補償標準,明確補償資金數額,並加快落實資金到位,維護被征遷群眾、企業的合法權益。
(五)加快製定未來規劃發展的資金籌措方案,進行多種資金籌措方案的比選研究,探索創新投資模式,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資金籌措及融資平台。
(六)加強汙染防治檢查監督。對汙染物實行總量控製要求,嚴格執行汙染物排放標準,嚴禁直接排放,必須經處理後達標排放。根據示範區空間布局的劃分,做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保證示範區生態平衡,做到可持續發展。
(七)與當地政府共同構建風險管理協調聯動工作機製,發揮各層次維穩工作部門的作用,成立社會維穩和風險管理聯動小組,快速靈敏的應急處理機製和矛盾分級分責化解機製,落實風險預防化解工作職責。
(八)落實財政、稅收、金融等各項創業政策,推進創業服務體係建設。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重點解決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問題,切實幫助就業困難群體實現再就業。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勞動者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體係,構建城鄉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係。
(九)製定相應的調解方案,對當地居民與流動人口、外來人口的矛盾糾紛力爭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處置。
(十)對於曆史遺留問題,示範區在規劃落實後,實施項目開展前,當地政府應組織各有關職能部門成立遺留問題工作小組,盡快與當地基層組織及相關群眾取得溝通,了解情況,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內製定切實可行的問題解決方案,並將方案公布征求群眾意見。征得群眾同意後盡快落實解決方案。
(十一)建立完善輿情監控、預警機製,通過網絡、報紙、電視等多方渠道關注輿情走向,及時、全麵地收集媒體信息,定期進行民意調查,跟蹤發展變化,進行風險評估分析,預測走向趨勢,提出應對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應對、早處置,製定應對媒體炒作的宣傳預案和對外宣傳口徑,增強輿論引導工作的預見性,主動引導輿論,防止矛盾激化,引導社會心態平穩健康發展。對突發事件需要媒體注重拓展輿情搜集渠道,全麵把控輿情信息,完善輿情研判機製。
四、公眾提出意見及建議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時間: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4日(共5個工作日時間),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實名方式向廣州市國際工程谘詢公司或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提出書麵意見。
評估單位:廣州市國際工程谘詢公司
聯係人:鍾工
聯係電話:020-87386919-512
地址:廣州市寺右新馬路111號五羊新城廣場903
評估委托單位: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聯係人:劉先生
聯係電話:0753-2250993
地址: 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綜合樓三樓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市國際工程谘詢公司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