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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公墓將進行重點整治
我市組織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18-08-08 11:25:1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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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市有關部門獲悉,根據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民政部等9部門《關於印發〈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將組織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據了解,此次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的三大問題有:一、公墓建設運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二、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喪葬用品銷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殯葬領域的其他問題。記者從相關通知獲悉,重點整治的公墓建設運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以下9個方麵:一.未經批準擅自興建公墓設施(含骨灰塔陵園、地宮等)。二.公墓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在殯葬改革初期批準建設、尚未辦理土地等審批手續的經營性公墓,未按照粵府〔2011〕67號文要求依法補辦相關手續。三.未經批準擅自修改公墓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麵積。四.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預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並確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五.建造、出售(租)超規定麵積墓穴(墓位)。六.違反價格管理規定,公益性公墓銷售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收費標準,亂立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實施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經營性公墓銷售利用壟斷地位違規搭售、強製消費等行為;未按照粵府〔2011〕67號文要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中低價位骨灰存放格位出租(售)”。七.未按照粵府〔2011〕67號文要求劃出一定區域實行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寄存等節地葬法,或者實行節地葬法的比例未達到要求。八.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出售(租)墓穴(墓位),從事營利活動。九.宗教活動場所與商業資本合作,擅自設立骨灰存放設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此外,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喪葬用品銷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以下兩個方麵。一.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落實減免政策,分解收費項目,強製服務並收費或隻收費不服務行為。二.違規經營、欺行霸市行為。整治問題除上述方麵外,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內容還包括殯葬服務人員違反職業道德,以及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等行為的殯葬領域其他問題。據悉,全省所有殯儀館(火葬場)、殯葬服務中心、殯儀服務站、經營性公墓、經批準成立的農村公益性墓地、醫療機構太平間、宗教活動場所骨灰存放設施均納入此次專項整治範圍。

記者從市民政部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成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根據通知要求,我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已進入自查整改階段。通知要求各地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組織相關部門對殯葬管理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麵深入自查,摸清底數,建立整治台賬,明確責任和時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實。

同時,我市市、縣兩級殯葬領域突出問題投訴舉報電話也已公布,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反映相關情況或提供問題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