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梅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表決批準,即將公布施行。
《條例》是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項目,由市人大常委會委托第三方開展條例起草工作。今年5月12日,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條例草案稿,向市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5月26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梅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其後,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發函,召開調研座談會、改稿會,在梅州人大網、《梅州日報》刊登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麵的意見,同時征求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及省直有關部門的意見,在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指導下,召開了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谘詢專家參加的條例論證會,對條例進行了逐條論證、修改。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聯合主流媒體開展“文明行為大家談”等征求意見宣傳活動。市人大法製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根據前期調研、論證、征求意見、表決前評估等情況,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反複修改,形成了條例草案修改稿,並經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同意。《條例》於7月28日經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進行了第二次審議並表決通過,報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記者注意到,《條例》所稱文明行為,是指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要求,體現社會文明進步的行為。《條例》分為總則、文明行為規範、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等五章,共計三十四條,從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實際出發,以領域劃分為基礎,用列舉方式規定規範性的文明行為與倡導性的文明行為,突出梅州特色,傳承紅色基因,體現客家文化之鄉、華僑之鄉、足球之鄉底蘊,並結合梅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實際作出特色規定。
據了解,自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梅州現已製定了《梅州市製定地方性法規條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條例》《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梅州市紅色資源保護條例》《梅州市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梅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7部地方性法規,對其中3部地方性法規進行了修正。此外,市人大常委會正在製定《梅州市客家菜傳承發展促進條例》,旨在擦亮“中國客家菜之鄉招牌”,以客家菜產業為基礎促進文化傳承、就業創業、鄉村振興等。(記者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