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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農村生活垃圾 管理條例即將出台實施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1-10-03 15:03:1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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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上午,《梅州市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批準。這意味著《條例》即將出台施行。

  當前,我市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存在資金投入不足、環保意識較為薄弱、管理不夠到位等問題,結合梅州實際製定出台一部全麵規範農村生活垃圾管理的專門法規顯得尤為必要。為此,2018年3月,經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同意,《條例》被列為《梅州市人大常委會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確定的製定項目,由市住建局牽頭組織起草,經市司法局審核並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後,於2019年3月19日提請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對《條例》進行初步審查並提出了初步審查意見。

  市人大常委會對《條例》進行一審後,市人大法製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及時開展如下工作:將草案及草案修改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針對性地組織立法谘詢專家論證會、修改意見座談會、表決前評估會、改稿會等;積極到各縣(市、區)實地調研我市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征求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直有關部門意見等。通過上述方式,市人大法製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充分汲取各方意見,並結合國家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和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訂情況,結合梅州實際對草案的有關製度設計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條例》草案修改二稿,並經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同意。市人大法製委員會在全麵綜合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其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條例》草案表決稿,於2021年8月6日經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報送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條例》所稱農村生活垃圾,是指在農村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農村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條例》共六章三十九條,從我市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實際出發,規定了適用範圍、職責分工、宣傳教育、源頭減量、分類收運處理、禁止行為、設施建設維護、經費保障、監管製度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麵內容。(記者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