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7月16日起,我市全麵開展電動自行車(含違標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對不符合新國標的違標電動自行車,發放臨時號牌,設置3年的過渡期。
據悉,為全麵規範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根據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就我市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發布通告。通告明確規定,7月16日起,在全市全麵開展電動自行車(含違標電動自行車)登記。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對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3年的過渡期管理。在過渡期內,為違標電動自行車發放載明有效期限至2022年4月15日止的臨時號牌。此外,電動自行車登記實行實名製,申請人應到公安交警部門設置的業務點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牌證費(包括號牌、 行駛證、 固封裝置)按省規定的收取標準執行。通告稱,2019年10月16日起,公安交警部門將對未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違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記者張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