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五公開 > 決策公開 > 決策後公開
(2017年7月26日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批準撤換李蘇明的蕉嶺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決定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17-07-27 10:35:54  瀏覽:-
字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定,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批準撤換李蘇明的蕉嶺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