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的立法工作,要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動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實現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結合,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梅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製保障。
一、做好法規草案審議工作
按照市委部署,在廣泛征求意見、調查研究、論證評估、統籌協調的基礎上,2017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請常委會初次審議的法規案2件
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草案)
梅州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
(二)預備項目1件
梅州市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條例(草案)
以上立法項目請有關方麵做好調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成熟一個審議一個”的原則視情況在2017年或者以後年度安排審議。
二、圍繞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2017年,市人大常委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所賦予的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曆史文化保護的立法權限,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做好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梅州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起草和審議工作,確保法規按計劃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三、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主導作用
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市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切實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組織協調。加強市人大法製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與市法製局、法規起草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明確責任,密切配合,積極推動立法進程。加強和改進法規審議工作,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主動進行協調,廣泛凝聚共識。
四、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繼續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立法理念和價值取向,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健全人大代表參與立法機製,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規作用;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工作途徑,健全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機製,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發揮好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
五、加強立法宣傳和輿論引導
堅持立法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與立法工作同步謀劃、統籌安排,做好法規案起草、審議階段和通過後的宣傳工作,增進社會各方麵對立法過程的了解和參與,使立法過程成為引導社會輿論、凝聚各方共識、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製觀念的過程,為法規正確、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